30日,记者从哈投集团获悉,为提高业务办理便捷度,哈投集团现已开通线上办理停止用热申请及停热缴费业务,热用户可在手机端登录“哈投集团供热服务平台”公众号进行自助办理。
据悉,哈投集团现有华能、金山堡、哈投股份、太平供热等多家供热企业,供热范围包括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等区域,约占哈市(九城区)供热面积的近四成,服务热用户142余万户,是哈市供热规模最大、服务用户最多的供热企业。
哈投集团提醒辖区热用户在办理停热时需留意以下几方面,即:
以前年度办理过停热业务的房屋均可在线上提交停热申请,如热用户房屋为首次办理停热,需线下查看要件原件,热用户需到所辖运营部办理;
办理停热手续后,该房屋以后年度为延续停止用热状态,无需再度办理停热,须于每年度正式开始供热前缴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若欲恢复用热,热用户须到运营部提交恢复用热申请;
停止用热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9月30日;
用户申请办理停止用热时,需向供热单位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新购住房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身份证明(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经本人或经办人签字的停止用热申请书。
另据介绍,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城市供热办法》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停热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即:
非分户供热用户;
分户供热用户立厅管道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条件的;
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用户在供热期内进户入住的,本供热期计算在办理停止用热条件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房屋位于冷山、顶层、底层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复式建筑房屋等同一房屋内有互为联通的多层房屋要求分层或局部停热的;
上一供热期用户办理停热后,造成相邻用户室内温度持续低于法定最低温度的。
哈投集团网上停热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第一步:打开“哈投集团供热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再点“更多业务”。
第二步:点击“停热办理”,可查看到当前所绑定的房间信息,找到对应房间点击“申请停止用热”,可为此房间申请办理停热业务。
第三步:查看用户申请办理停止用热须知,阅读并勾选同意“停止用户申请”和“停止用热协议”。
第四步:录入申请停热原因和联系电话,点击“下一步”按钮,上传相应要件图片信息,最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提交成功后可在“个人中心”中查看到流程办理情况。流程结束后会向您发送提示信息,请及时查看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