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配套落实全省城市地热供暖行动方案,明确到 2030 年完成 1 亿平方米地热供暖建设目标。文件提出加快地热资源精细化勘查评价,推行项目 “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将地热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下放至市级,简化用地手续,明确地热项目出让收益计征标准;分类处置已建、在建、运营地热项目历史遗留手续问题;创新推行 “三案合一” 联合审批,鼓励地热开发企业与热力企业合资重组,同时严格落实同层等量回灌、采灌均衡管控要求,坚持 “多予、少取、放活、管住”,从资源、审批、用地、监管全链条保障城市地热供暖规模化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