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万嘉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正在进行供热设备检查。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万嘉热力有限公司供图
目前,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吐鲁番市部分县市已启动集中供热。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田地区预计11月份启动集中供热,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根据气温变化可随时启动供热。
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应对降温天气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守护好城市安全运行“生命线”,积极应对降温天气影响,加强城镇供热行业监管和指导服务。
为确保今冬明春各族群众能够温暖过冬,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前部署城镇供热保障工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自治区2022-2023年采暖季城镇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供热设施“冬病夏治”行动,检修养护管网10938.16公里、检测养护设施32456处。提前做好供热用能储备,2022年至2023年采暖季全区集中供热面积约6.45亿平方米,预计用煤1725.98万吨,已储备燃煤496.73万吨、已落实煤源1725.98万吨;预计用气30.34亿立方米,已落实29.51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