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0-2021年度采暖期供热准备工作新闻发布会 于卓君 摄
据介绍,沈阳市高度重视供热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深入到热电厂、燃煤热源厂现场检查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和煤炭储备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对重点供热单位进行调度。黄殿忠说,目前冬季供热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全市供热“三修”工作总投资7.7亿元,同比增加9000万元,共完成大修锅炉228台,大修鼓风机、引风机等辅机设备1778台,维修庭院管网380公里,维修楼栋3496栋,更换阀门9.65万个,整改重点区域10处;改造供热旧管网76公里;淘汰和改造民用燃煤小锅炉34台,联网面积470万平方米。
为切实做好今冬供热保障工作,沈阳市重点落实了加大供热储煤工作力度、提前开展试运行、加强供热收费管理、完善服务措施、完善供热运行监管措施、强化供热应急保障等措施。
在加大供热储煤工作力度方面,市、区政府高度关注、跟踪检查供热单位的储煤工作。市房产局供热保障工作专班对供热单位的储煤工作实行日统计、日调度、周通报,对储煤率低的供热单位进行跟踪督办;配合市发改委赴天津、山西等地帮助供热单位协调煤源。本采暖期,全市计划储煤746.9万吨,签约率100%,已储煤442.1万吨,储煤率59.2%,开栓前储煤率可达到60%以上。
在提前开展试运行上,10月20日开始,全市供热系统陆续进行了冷态试运行,10月26日开始进入热态试运行阶段,供热系统逐渐升温,11月1日零时达到正式供热标准。各供热单位正在通过试运行对供热设备设施进行调试、对存在的运行不充分及跑冒滴漏等问题进行再排查、再处理,确保供热系统平稳开栓、安全运行。同时,制定了燃煤热源错峰开栓工作方案,根据气象、环保专家组的意见,全市112座燃煤热源分三个梯队进行“依次点炉错峰开栓”,避免集中启炉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在加强供热收费管理上,市房产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2022年采暖期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供热单位依法依规收费、强化服务意识、拓宽缴费渠道、开展供热政策宣传、简化收费程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为帮助供热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市房产局、市直工委等三部门倡议广大市民充分理解供热单位面临的困难,设身处地为冬季供热质量着想,尽己所能,提前缴费,为供热单位储备煤炭和设备运行提供资金支持。本采暖期,全市应收采暖费91亿元,目前已收费49.7亿元,收费率54.6%。
在完善服务措施上,市房产局组织各区、供热单位进一步加强客服中心建设,完善诉求办理工作流程,集中发放便民服务卡,对维修、受诉等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各区、县(市)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单位的公开电话可随时受理用户的供热诉求。同时,市房产局组织在供热行业开展了热源厂(换热站)达标行动,通过“四确保、四规范、三完善、三落实、三整治”,推动供热单位进一步加强热源厂(换热站)精细化管理,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完善供热运行监管措施上,市房产局进一步完善了供热智慧监管平台,该平台集供热运行数据监测、分析、预警和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可以对所有热源厂、换热站供(回)水温度、压力等运行情况和部分用户室温在线监测,市、区供热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监测数据随时指挥调度供热工作。同时,市房产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采暖期供热管理部门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采暖期供热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将从基础管理、供热准备、运行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五个方面对各区、县(市)供热管理部门进行考核,从基础设施、供热质量、供热服务、安全生产、智能管理五个要点对供热单位进行监管,确保供热质量达标。
在强化供热应急保障上,市房产局进一步完善了《沈阳市冬季供热应急预案》,并组织各区、县(市)完善了区级冬季供热应急预案和应急接管预案。全市组建供热应急队伍26支、储备电焊机等大型应急抢修设备221台、备用移动锅炉6台。供热期间各应急队伍将24小时待命,遇到各类突发事故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开展抢修工作。
用户遇到供热问题,可直接拨打房屋所属供热单位或者热源厂(换热站)的公开电话。如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或对供热单位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拨打所在区供热管理部门的公开电话或者市民服务热线12345-1-4进行投诉,区供热管理部门和热线管理部门都会随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用户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