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香坊区要求热源单位立即按照已签订的购煤协议,综合考量疫情、运输及天气等多种因素,10月20日前务必实现煤炭运输到场,并规范、安全存储;加快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严格执行倒排工期,10月15日前务必全面完工并实现热态运行;在热态运行前完成供热锅炉及设备检修,进一步降低供热安全事故。

为进一步提升香坊区本轮供热期供热质量,区住建局供热办作为区级供热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对供热企业的管理举措,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务必到位,对于未按期供热的企业要利用媒体进行通报,并对企业信用进行扣分处理;各供热企业要制定工作预案,应对本年度供热达标温度20℃,煤炭紧张、持续低温及疫情防控等多方面因素,调整供热参数,务必保证供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