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停暖需求的热用户请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房主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供热公司收费厅办理书面停暖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暖:
(1)供热设施在供热保修期内的;
(2)供热系统不具备分户控制供热条件的;
(3)影响相邻热用户正常用热的;
(4)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
(5)历年欠缴采暖费的;
(6)分户控制装置在住户室内的;
(7)私接私改暖气管道、与原设计不符的。
特别提醒:2021年10月1日起将停止受理一切停暖申请并停止办理停暖手续。上一年度办理停暖手续而今年未在上述期间内按时提出申请并办理停暖手续的,将恢复对停暖房屋的供热,热用户需交纳全额采暖费。
办理停暖流程
1.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申请停暖领表处领取《停暖申请表》;
2.用户拿到《停暖申请表》后自行填写(下附填写样表);
3.用户填写表格后按指示现场审核资料;
4.经审核资料齐全且符合停暖条件前往停暖收费处交费办结;
填写样表
(1)微信公众号关注“宁夏西部热电”输入地址绑定后查询。
(2)派发《停暖申请表》的工作人员现场查询;
(3)用户联系所辖小区客户经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