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需要的暖气信息来了!
今年临沂市加大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全年预计完成投资19.5亿元,是近年来在供热上投入最大的一年。按照计划,11月1日前,中心城区供热系统进入冷态试运行,11月5日开始热态试运行,11月10日起正式供暖。如遇寒冷天气突袭,将根据具体情况,提早供暖。也就是说再有最多一周就开始供暖啦!
11月1日恒源热电公司发布关于恒源热电公司供热系统 正式运行的通告
通告
由于近期天气降温,2020—2021年度集中供暖期即将开始,恒源热电公司供热系统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陆续启动供热设备,过程中可能会对恒源热电厂区(兰山区金雀山路与商城路交汇处)周边市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敬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恒源热电公司
2020年11月1日
2020年11月1日
据了解,今年中心城区预计新增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7320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76.5%。
在电厂改造方面,实施华能临沂电厂2号机组供热改造、华盛江泉热电厂2台350兆瓦机组和金锣热电厂50兆瓦热电机组建设等三大热源建设改造项目。其中,华能2号机组改造和金锣新机组今年可新增供热能力1000万平方米。
开工建设了蓝天热力新西线、恒源热力西部新城主管网和联邦路主管网等 23条、106公里供热管网工程。工程建设完成后可填补罗庄区西北部、西 部新城和东部生态城等供热空白区域。其中,今年需投运的11条管线已全 部竣工,有效提升供热输送能力。
开展供热系统检修工作,对供热管网、二级换热站进行检修,更换首站换 热器、补偿器,保证供热安全平稳运行。
为了保障今冬供暖,临沂市住建局多次召开供热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提前做好供暖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供暖效果。自9月中旬开始,各公司陆续对主管网进行注水,并对小区二次网进行注水打压,对打压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山东省其他十五市今冬供暖时间请关注:
济南 11月15日正式供暖
济南市市区采暖期起止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气候变化,济南市人民政府应当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并向社会公告。据济南能源集团消息,11月15日,是今冬正式供暖日。今年用热需要在11月15日前缴费,不用热需要在10月15日前办理报停。
青岛 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
青岛今冬供热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11月1日前具备热态运行条件。据东亿能源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供热缴费通知,今冬供热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
聊城 城区11月8日提前供暖
11月2日上午,聊城确定今冬开始供热时间为11月8日,比原来11月15日提前一周。
潍坊 中心城区从3日起提前启动供暖低温试运行
潍坊决定于11月3日启动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居民集中供暖低温试运行,包括采用燃气锅炉、空气源热泵等分布式集中供暖的小区。低温试运行期间,若出现大幅降温天气,将随时启动正式供暖。
菏泽 11月15日正式供暖
菏泽今冬供热费价格与往年持平,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仍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元。供热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到2021年3月15日。
淄博 两区县提前供暖
因今年入冬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淄博市采暖季自2020年11月5日上午9时开始试热运行。
各供热企业将于11月1日开始冷水运行,11月8日进行热态运行,确保11月15日前主管网温度达到随时进入供暖的状态。
济宁 8日前主城区随时进入供暖状态
10月31日前济宁主城区将完成供热主管网注水工作,11月1日进入冷循环,11月3日带温带压运行,确保11月8日前主管网温度达到随时进入供暖的状态。
烟台 遇到极寒天气会提前供暖
11月8日供热试运行,如果在供暖期之前,烟台市遭遇极寒天气,将会提前供暖。另外,自2012年采暖季以来,烟台供暖时间已从11月16日正式供热提前至11月8日供热试运行。
德州 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德州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消息,德州供暖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滨州 11月15日达标供热
滨州市城市规划区居民采暖期起止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20日。
东营 11月5日前全面完成烘煮炉
11月5日前全面完成烘煮炉,具备供暖条件。具体供暖时间,根据天气情况,供热时间原则上从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泰安 11月10日开始供暖
今冬采暖期暂定130天,11月10日开始供暖,收费标准居民住宅23元/平方米。
威海 1日开始进行供热调试升温
11月1日开始切换机组,进行供热调试升温。供暖时间可随时根据市委市政府指令和天气变化进行预供热。
日照 原则上供暖自11月15日开始
日照市区采暖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各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区采暖供热期。如遇到特殊情况,由供热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暖供热期,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供热企业应当在采暖供热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计划试供暖时间11月1日,规定供暖时间: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枣庄 原则上自11月15日开始
枣庄中心城区采暖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4日,滕州市、山亭区、台儿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供热主管部门要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期限,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调整的供热期限应当提前3日告知供热企业。供热企业不得延迟或者提前结束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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