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供热骗局 青岛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16日前申请

贾臻 15310 0 0 0 关键词: 供暖费   

2024
10/02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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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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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新闻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按照《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为了保障市民的用热需求,请市民在2024年10月16日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办理停止用热、恢复用热手续。

观海新闻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按照《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为了保障市民的用热需求,请市民在2024年10月16日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办理停止用热、恢复用热手续。

此外,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能源公司也发出提醒:近期,社会上有不法分子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以“代缴供热费打折”为诱饵,通过非正规渠道收取供热费进行诈骗。为防止用户利益受损,公用集团能源公司提醒您,请务必提高警惕,不要通过非正规渠道缴纳热费。今年热费缴纳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请需要缴费的用户通过“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公司”“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生活缴费,代收费银行,公用集团官方网站,客户服务大厅等正规渠道进行缴费,不要轻信类似“优惠代缴”“供热费打折”等骗局,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及个人信息泄露。再次提醒,公用集团能源公司没有任何缴费折扣活动。如有疑问,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0532-8511231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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