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暖气停供不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暂停供热手续要提前20天办理 这些证件要带齐
冬季供暖是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9月26日,在“沈阳市2023—2024年度采暖期供热准备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黄殿忠,就2023—2024年度供热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同时就今年供热单位储煤情况及用热户关心的办理暂停供热是否需要缴纳供热基础费等问题回答了现场媒体的提问。
投资10亿元 沈阳狠抓供热“三修”
供热管网夏季三修工作直接影响到冬季百姓家里的温度。发布会上,黄殿忠通报,今年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基本结束。全市供热“三修”总投资约10亿元,同比增加0.1亿元,共完成维修锅炉338台,维修换热器、循环泵等设备2.1万台,维修环保设备812台,完成改造供热旧管网145公里。同时,组织对上一采暖期存在问题的15处重点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改,通过大修锅炉、改造管网、更换设备等措施全面整改了存在的问题。目前,供热单位正在进行试水、打压,排查管网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此外,今年全市组建供热应急队伍25支,储备电焊机等大型应急抢修设备290台,备用移动锅炉6台。各应急队伍将24小时待命,遇到各类突发事故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今冬采暖费收费工作已全面展开
收费工作全面展开。今冬采暖期,全市采暖费收费总额约110亿元,目前已收费16.5亿元,收费率为15%。为进一步规范收费工作,沈阳市房产局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供热单位加强收费服务大厅管理,合理安排引导人员现场解答收费政策、维护收费秩序,积极主动为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设立绿色通道。用户缴费比较集中时,供热单位要适当增加收费窗口,延长收费时间,避免用户排队长、交费难。同时,要开通银行网点、支付宝、微信、热付通等多种缴费渠道,并加强缴费业务的宣传,不断为用户缴费创造便利条件。
供热系统10月20日—24日冷态试运行
黄殿忠介绍,沈阳市房产局要求全市各供热单位提前做好冷态、热态试运行工作,供热系统10月20日至24日进行冷态试运行,10月25日至31日进行热态试运行,确保11月1日达到正式供热标准。同时,按照往年惯例,各燃煤热源厂将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实行燃煤热源依次点火、错峰启炉,避免集中启炉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全市供热企业已储煤358万吨
近年来煤炭价格不断上涨,今年供热单位储煤情况如何?是否能够保障今冬供热需求?对此,黄殿忠指出,今冬采暖期,全市计划储煤约700万吨,各供热企业克服煤价上涨、资金紧张等困难,通过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提前储备冬季供热煤炭。截至目前,已储煤358万吨,储煤率达到53%,较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预计开栓前储煤率可达到60%以上,能够满足供热需求。
停供要携带证件提前20天办理
2023—2024采暖期即将来临,针对供热用户普遍关心的“办理暂停供热需要哪些手续”“是否需要缴纳费用”等问题,黄殿忠指出,根据《辽宁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维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在供热期开始二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黄殿忠同时提醒,暂停供热需携带以下证件到自己所在的供热公司窗口办理,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入住通知书)、房主身份证。另外,用热户已经办理暂停供热手续,未提出恢复供热申请的应视为继续申请暂停供热,不需要重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黄殿忠特别强调,办理暂停供热服务,不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王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