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成功化解首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经过法官专业的引导和耐心的调解,两家矛盾激烈的企业终能握手言和,实现双赢,也维护了两家企业所在工业园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案情简介
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来源:网络)
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是福州元洪投资区内一家较大规模的粮油生产企业。为了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经省发改委核准,福州元洪投资区在2016年开始了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过招投标成为元洪投资区内唯一一家热力生产供应企业。康宏公司遂拆除了自备锅炉,于2017年与和特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供热合同》,改而向和特公司购买蒸汽用于生产。
随着国际国内煤炭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在《供热合同》即将到期之际,两家公司却为续签合同上调供热价格的问题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和特公司认为煤炭原材料价格波动大,需按照新的计价方式上调蒸汽价格。康宏公司不认可和特公司上调价格的方案,但园区内只有和特公司一家供热公司,康宏公司亦担心蒸汽价格协商不下,企业将面临供汽中断的风险,若生产停摆,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新一轮供热合同签约在即,园区内因为用热价格问题与和特公司产生分歧的生产企业不止康宏公司一家。如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继续合作,成了摆在园区用热企业和供热企业之间的棘手问题。
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多次组织和特公司与康宏公司等园区用热企业召开价格协调会,仍无法化解供热企业与用热企业之间的矛盾。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康宏公司以和特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起诉至福州中院。
调解过程
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是福州中院审理涉垄断纠纷案件的审判部门,该案也是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例垄断纠纷案件。自立案之初,从承办法官到分管院领导,对案件的妥善解决都十分重视。
主审案件的王晓如法官在仔细阅卷、召开庭前会议听取双方意见后,逐渐认识到,该案件能否妥善解决,不仅仅关系到两家企业的切身利益,还可能影响到整个园区的供热市场秩序和园区的营商环境。一纸判决可以说明其间的法律关系,在法律上作出判断和结论。但园区供热市场的现状决定了两家企业只能选择合作。该案通过判决无法实现双赢,却可能进一步加剧两家企业的矛盾,更可能给园区的营商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最大程度保障两家企业乃至园区的利益,最优的解决方案是努力促成双方和解,让两家企业在合作共赢中得以平稳有序地开展生产。
鉴于案涉《供热合同》已经到期,但双方对于新一期合同的供热价格分歧巨大。在王晓如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在诉讼中商定了临时的蒸汽价格,康宏公司承诺在判决生效之前以临时价格支付蒸汽使用费,和特公司亦承诺在判决生效之前不停止或中断向康宏公司供汽,待判决生效后据实结算。此举既解决了康宏公司对于供汽中断的担忧,也保证了和特公司在诉讼阶段的正常收益,为双方后续的和解打下了互信的基础。
在保证了两家企业能够在诉讼过程中正常开展生产活动之后,王晓如法官着手开展对案件背景情况的调研,实地走访了元洪投资区,了解元洪投资区供热市场的现状;与园区管委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就园区供热价格问题多次展开深入的交流;并向供热项目的核批部门省发改委仔细了解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批复建设的背景情况。
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召开案件协调会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王晓如法官三次组织案件调解,还召集双方企业的负责人、代理律师以及元洪投资区管委会、福清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省发改委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来到法院,召开专门的案件协调会。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朱玲亦参加了协调会,与主审法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参与到该案的调解工作中,努力缩小双方分歧的范围,推动案件朝着和解的方向实质推进了一大步。
康宏公司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送锦旗和感谢信
在分管院领导与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康宏公司与和特公司终于在供热价格上重新达成了一致意见,继续签订了新一期的供热合同。康宏公司的“能源之忧”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可以安心地致力于生产经营。为此,康宏公司特地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感谢法庭分管院领导与承办法官齐心协力用公仆精神解疑难,倾力履职化纠纷。
社会效果与积极意义
本案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属于垄断纠纷范畴。垄断纠纷案件虽并不常见,但此类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往往会对行业乃至区域经济的发展带来示范性的广泛影响。
本案是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例垄断纠纷案件,双方企业均为福州元洪投资区内较大规模企业。福州元洪投资区作为国家级工业园区,园区内企业众多,但按照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园区内现只有和特公司一家供热企业。本案若不能妥善化解,可能带来连锁反应,园区内因供热产生的矛盾将会更加多发,甚至给园区营商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如今市场复苏,康宏公司等生产企业的产能逐渐恢复甚至扩大,园区企业的用热需求量也在相应增加。本案的妥善化解使康宏公司与和特公司实现了互惠互利,得以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共同迎来更好的发展。
对于福州元洪投资区而言,园区目前已经整合到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正在建设中印尼“两国双园”项目。本案的妥善化解,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福州元洪投资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园区企业在“两国双园”建设的重大机遇下,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下一步,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将继续聚力‘三争三领’,护航经济,保障民生,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