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2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该局将主动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19家供热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管理“正面清单”,给予正面激励措施。
据介绍,我市积极开展供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推动下,去年以来,全市共有19家供热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对47台、共计5620蒸吨/时的燃煤锅炉进行了3项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大幅削减了污染物排放。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将主动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相关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给予如下正面激励:(1)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减少或免除对企业现场执法检查;(2)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对企业不实施停产、限产;(3)在涉及新燃煤供暖锅炉项目建设时,对于供热规划内的锅炉,优先调剂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新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4)优先安排沈阳市级的大气类污染防治补贴资金用于燃煤锅炉房污染净化设施的进一步升级改造或清洁能源改造;(5)在我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时,对相关企业的初始配额分配予以倾斜,适当增加配额分配比例。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力度,持续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一步削减我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19家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燃煤企业名单
▶2021年(共5家):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东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宇热电有限公司、沈阳沈西热电有限公司;
▶2022年(共14家):辽宁坤盛天成供热有限公司、沈阳天润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兴鼎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北塔锅炉房)、沈阳三江热力有限公司、沈阳市巨能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祥运热力供暖有限公司长白热源厂、沈阳第三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市建发供暖有限公司一所、沈阳商园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中天热力有限公司、沈阳兴鼎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汪家热源厂、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厂、沈阳国润低碳热力公司、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3号热源厂。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