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通知指出,大力倡导全民行动,以科技和专业服务为依托,以法律法规标准为保障,强化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强石化、水泥、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节能管理,压实属地、行业管理部门、用能单位三方责任,突出效率优先,坚持循序渐进,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合理有序用能,促进本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保持全国省级地区最优水平。
方案在多个领域对于供热采暖行业的节能工作给予要求和指导。
第三节大力倡导节能全民行动,提出推动采暖用一级能效空气源热泵,推进建筑电气化。
第六节重点领域节能管理提出:
推进燃气锅炉烟气余热深度利用,推广先进的平衡调节、气候补偿、自动监测控制和智能化供热等节能技术,提高供热系统效率和管理控制水平。结合既有建筑智能供热升级、城市更新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继续开展供热隐患排查治理、推进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推动数据中心余热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数据中心余热供热改造,并鼓励第三方专业供热公司通过BOT、EPC等多种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及供热运营管理。研究促进数据中心余热接入城市大网或区域热力管网,提高用户供暖保障水平,解决余热直供用户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落实国家电价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尖峰电价机制,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削峰填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燃煤发电基准价上浮不超过20%限制;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高耗能企业,执行高于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的购电价格,具体幅度以国家代理购电相关规定为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