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次以三年行动计划形式部署能源领域降碳,明确到 2028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约 32%,建设 25 家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能源重点改造实现节能量 260 万吨标煤、降碳 900 万吨。与供热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聚焦陶瓷、造纸、纺织等行业淘汰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推广高效热泵精馏系统、低温余热回收;建筑领域推广蓄冷蓄热、光储直柔;深化园区供热制冷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与能量梯级利用。珠三角工业园区"锅炉替代+工业热泵+蓄热"的设备市场将获政策直接拉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