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落实国家环保政策,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改善民生,提升供暖服务水平,提高用户满意度,按照统一部署,组建统一运营公司对全县城区地热井实施供热改造工作,为用户提供供热服务。
一、供热改造的目的和意义
1、保护环境,节约能源
地热能是近几年开发利用的清洁能源,但地热资源合理开采利用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地热井尾水直排使附近的饮水、地面水及土壤受到污染,必须进行同层回灌,通过改造,解决地热井回灌率偏低导致采灌失衡问题,有效改善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问题,保护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2、有效提升供热效果
通过对既有地热井改造减少地热尾水排放温度过高造成的热能浪费,提高地热能利用率,最终实现多能互补,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热,达到供热的最佳效果和节能降耗的双重目的,有效提升供热能力,提高供热质量。
二、供热改造的内容
1、对既有换热站进行改造,安装换热装置,只取热不取水,保证地热水回灌要求的同时,杜绝地热水直接进入供热系统对小区管网和户内取暖设施的腐蚀,有效延长供热管网的使用寿命。
2、组建统一运营公司,实现“统一运营、统一标准、统一收费、统一管理”,提升供暖效果和应对突发供暖事故的能力,实现高效、节能、环保、规范、均衡、安全供热,同时通过专业优质的高标准服务,切实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改善用户服务满意度,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供热服务承诺
1、供热期间设立统一供热服务热线,服务热线和抢修人员24小时在岗,接到供热设施发生跑水等故障报告,抢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
2、供热期间,供热运行参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合同要求。在用户足额交费、用户供热设施符合国家设计安装规范、房屋维护良好的情况下,居民用户居室内采暖温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温馨提示:
1、为不影响用户今冬正常用热,保障供用热双方权益,新组建的统一运营公司将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约定供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
2、热用户需配合统一运营公司开展用户信息核查工作,用户需持产权人身份证、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协议等有效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及产权人授权证明)办理相关业务,请广大用户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统一运营公司相关工作。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4日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