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2021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工作

74610 0 0 0 关键词: 供热管理   

2021
02/25
14:41
来源
宁夏政府
分享
投稿

我要投稿
导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联合下发《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支持范围包括公共建筑煤改电试点和居住建筑煤改电试点。其中居住建筑优先支持淘汰燃煤锅炉的项目单位,优先支持新建建筑及建成10年以内、外墙保温、和采用中空玻璃窗户的既有建筑,优先支持自觉自愿实施改造的农户,优先支持采取托管模式实施采暖的项目。

    2021年2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联合下发《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支持范围包括公共建筑煤改电试点和居住建筑煤改电试点。其中居住建筑优先支持淘汰燃煤锅炉的项目单位,优先支持新建建筑及建成10年以内、外墙保温、和采用中空玻璃窗户的既有建筑,优先支持自觉自愿实施改造的农户,优先支持采取托管模式实施采暖的项目。

补助标准方面,自治区按照技术等级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其中采用三星级技术的,按照140—15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采用二星级技术的,按照4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采用一星级技术的,按照10-2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采用多种技术的项目,按照技术等级和标准分贝计算补助金额。

关于技术等级划分、投资定额及补助标准方面,通知也做了明确界定。其中,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光电+电蓄热锅炉为三星级,分别按照14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空气源热泵(变频)、蓄热电锅炉系统(固体蓄热、相变蓄热)属于二星级,按照4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器、其他节能电采暖技术为一星级,分别按照20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给与补助。

原文如下:

 
投稿联系:投稿与新闻线索请联络朱蕊 13269715861(微信同号) 投稿邮箱:zr@58heating.com。
关键词: 供热管理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特别声明
本文转载自宁夏政府,作者: 不详。中能登载本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或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
凡来源注明中能*网的内容为中能供热网原创,欢迎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
 
更多>为您推荐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13520254846

APP

中能热讯APP热在手心

中能热讯APP热情随身

请扫码下载安装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