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北京市加快建设零碳园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至8月3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
到2030年,形成建设零碳园区的技术体系、运营模式、政策标准和服务体系,力争建成20个左右市级零碳园区。
优先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园区,同步接纳市区政府批复的高新、两业融合、特色产业园,支持“园中园”形式单独申报,但必须有清晰四至边界、统一管理主体。能耗门槛方面,生产制造类园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低于1万吨标煤;科技研发/文创/商务类园区不低于3000吨标煤。
对于符合建设内容要求的项目,给予30%-50%的资金支持。对园区内负碳示范、能碳管理平台、采用本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推荐目录中技术的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的支持比例可提高至4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零碳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0.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与国家零碳园区最高一档标准对齐。此外,非化石能源占比要求≥80%。


原文如下:
关于对《北京市加快建设零碳园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本市园区低碳化、零碳化建设,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加快建设零碳园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至8月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zc@fgw.beijing.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0315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