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统揽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洞察国内外能源发展大势,创造性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系统阐述了推动能源革命的战略路径和基本要求,指明了我国能源发展的前进方向。
一引其纲,万目皆张。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科学指引下,能源战线全力以赴保障能源安全,持之以恒推动能源转型变革,积极推进一系列战略性举措和变革性实践,相继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推动能源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开创新局面,有力支撑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十年,是时间的标尺,是发展的刻度,更是奋进的脚步。由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编写的《能源高质量发展十年成就报告》,系统总结分析了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以来我国能源发展总体脉络,展现了能源发展辉煌历程。报告以能源领域“四个革命、一个合作”为主线,分为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科技、能源体制改革、能源国际合作五个篇章,回望我国能源发展的生动实践与丰硕成果。
历史长河奔腾不息,时代考卷常出常新。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必须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将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奋力谱写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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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能源国际合作篇
能源国际合作布局更加优化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罗曼)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能源国际合作。“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被提出以来,我国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有力维护全球能源格局和贸易关系稳定,为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注入了中国力量。
一、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能源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同时,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国际地缘冲突引发全球能源格局深刻调整。在此复杂背景下,我国按照立足长远、总体谋划、多元合作、互利共赢的方针,加强能源宽领域、多层次、全产业链合作,构筑连接我国与世界的能源合作网,打造能源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全力保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一)巩固发展煤炭国际贸易合作
我国煤炭储量丰富,但部分煤种储量不足,特别是一些优质、稀缺煤种存在供需缺口,同时我国煤炭生产和消费在地域上分布不均衡,煤炭富集地区与主要消费区错位,中东部地区用煤成本偏高。近年来,我国充分利用国外市场优势,加强与俄罗斯、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蒙古等国家的煤炭贸易合作,通过扩大进口、优化贸易结构等方式,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与各国的煤炭经贸关系。这不仅有利于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也有助于推动地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2023年,随着澳大利亚煤炭重返我国市场,我国进口煤炭质量和数量得以补强,同时价格趋于平稳。2023年我国进口煤炭47442万吨,同比增长61.8%;贸易金额3723亿元,同比增长30.2%。2023年5月,由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市进口的154.69吨煤炭顺利通过我国新疆伊尔克什坦口岸,抵达喀什市,标志着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市煤炭海外进口采购渠道首次连通,我国煤炭国际化贸易取得了新突破。
(二)构建多元的油气进口体系
当前,我国石油、天然气对外采买度分别高达70%、40%以上,确保外部油气稳定供应是我国能源对外合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从多方着力拓展油气进口来源,中俄原油管道二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中哈原油管道、中缅油气管道等一批标志性的能源重大项目建成投运,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和五大国际油气合作区进一步巩固完善。
与俄罗斯方面,中俄能源合作重大项目——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在2018年底已实现每年1650万吨液化天然气的全部计划产能,2021年5月补充设计的第四条生产线也顺利投产,项目的总设计产能达到1740万吨。2022年全年,该项目液化天然气总产量达到2102.9万吨,超出设计产能20.7%。2019年12月,俄罗斯天然气通过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正式进入我国,截至2023年12月,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累计向我国输气超过500亿立方米,大幅提升我国东北、华北及华东地区天然气保供能力。
与中亚方面,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目前ABC三线并行,由新疆霍尔果斯接入我国西气东输主干线,拥有550亿立方米/年的输气能力,向我国输气量达1.2亿立方米/日。
与东南亚方面,2017年6月中缅原油管道全线一次投产成功,为我国云南地区提供了稳定的油源。截至2023年10月,该管线已累计向我国输送原油超6300万吨。
与中东方面,我国以合作项目为纽带,与中东多国建立了稳固可靠的伙伴关系,油气合作项目遍布中东各国,合计产能规模超亿吨。同时,我国企业在中东持续优化资产组合,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油气合作从勘探开发不断向贸易、工程技术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拓展。
与非洲方面,我国企业在非洲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油气业务合作,如帮助苏丹建立了涵盖油田勘探开发、长输管道、炼油化工、成品油销售在内的相对完整的石油工业体系,使苏丹从石油进口国成为石油出口国。除投资活动外,我国还有大量工程技术公司为当地服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幅提升了非洲各国能源安全水平。
与拉美方面,在“1+3+6”1合作新框架下,巴西成为我国原油进口重要来源地,我国企业通过竞标、参股、并购等方式获得了巴西油气行业的投资机会。2022年4月,由中企参建的巴西巨型盐下超深水油田——梅罗一期项目顺利投产,原油日产稳定在18万桶左右,成为我国与拉美油气合作新的标志性成果。目前,我国对拉美油气领域投资已超过350亿美元,业务范围涵盖从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到石油石化贸易的上中下游全产业链。
(三)持续推动电力互联互通
电力互联互通是开展能源国际合作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在全球能源互联网倡议的指引下,跨境电网互联和跨境电力交易均为我国企业出海投资提供了新机遇,同时为相邻国家的电力安全提供了一份保障。目前我国已与蒙古、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朝鲜、老挝、缅甸、越南等周边国家开展了跨境电网互联,跨境电力交易主要集中在云南与东南亚国家之间、东北地区与东北亚国家之间、新疆与中亚国家之间。
2016年,中国国家电网公司、韩国电力公社、日本软银集团、俄罗斯电网公司签署《东北亚电力联网合作备忘录》,将蒙古、中国东北和华北以及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基地与中国华北、日韩等负荷中心连接起来,实现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2017年,南方电网公司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老挝彭萨塔瑞集团、越南河内—万象电力公司签署《中国经老挝向越南特高压送电项目谅解备忘录》,该项目是我国第一个跨境第三国电网互联互通项目,标志着中老越电网互联互通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稳妥有序开展核电项目合作
过去十年,以“华龙一号”为代表的我国自主研发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引起全球广泛关注,多国向我国发出核电合作邀请,我国核电企业与俄罗斯、巴基斯坦、阿根廷、沙特、法国等国的核电合作取得了一系列进展。
如2015年11月,中核集团与阿根廷核电公司签署阿根廷重水堆核电站商务合同及压水堆核电站框架合同。2017年3月,中核集团与沙特地质调查局签署《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沙特地质调查局铀钍资源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启动两国核能全产业链合作。2017年11月,中核集团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签署恰希玛核电5号机组商务合同。2021年5月,“华龙一号”海外首堆工程——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2号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2022年2月,中核集团与阿根廷核电公司签署阿根廷阿图查三号核电站项目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2023年2月,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站全面建成投产并正式交付巴方。
我国在核电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为我国能源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也对全球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深化绿色能源合作助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清洁能源市场,也是全球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力量。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5.1亿千瓦,其中我国的贡献超过一半。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我国市场的广泛应用,促进了全世界范围可再生能源成本的下降,加速了全球能源转型进程。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报告显示,过去十年间,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60%和80%,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归功于中国创新、中国制造、中国工程。
(一)推动绿色能源项目落地
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绿色能源项目合作,我国在境外的绿色低碳能源投资已经超过传统能源投资。通过一大批清洁、高效、优质的绿色能源合作项目,有效解决了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用电难、用电贵等难题,为落实联合国“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全球发展目标作出贡献,为世界各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过去十年,我国企业在海外已经竣工包括风电、太阳能、水电等在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约200个。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埃塞俄比亚阿达玛风电项目、迪拜光热光伏综合电站、黑山莫祖拉风电项目等标志性合作项目的建成投产,有力推进当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所在国清洁能源供应能力。我国积极推动和支持其他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企业新签约境外电力项目合同额总计513.64亿美元,其中新签约水电项目合同额42亿美元,新签约新能源项目合同额264.72亿美元。
(二)加强清洁能源技术创新合作
我国已形成全球领先的清洁能源产业体系,光伏、风电产业技术全球领先,并以技术创新迭代满足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需求。同时,清洁能源技术合作是当前我国能源科技国际合作的重中之重,我国与欧盟、东盟、阿盟等区域持续深化清洁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合作成果惠及区域各国人民。
与欧盟方面,2020年9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启动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相关工作,并成立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办公室,为中欧能源企业联合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提供对接平台。2021年3月,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办公室设立了风电、氢能、储能和智慧能源四个专项领域工作组。几年来,在中欧双方共同努力下,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已形成覆盖400余家政务单位,涵盖风电等4个领域的合作网络,开展了50多场交流合作,达成了20多项合作项目。
与东盟方面,在“绿色澜湄计划”下,我国同东盟国家加强清洁能源合作经验共享,共促绿色技术合作,“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基础设施知识共享平台”等项目顺利启动,“柬埔寨低碳示范区”“老挝万象赛色塔低碳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为双方清洁能源合作提供更多契机。中国清洁技术、标准规范与绿色管理模式随着日益增多的清洁能源项目合作走出国门,成为中国与东盟绿色联通的“名片”。
与阿盟方面,2022年12月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上提出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双方提出共建中阿清洁能源合作中心,支持中国能源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阿国参与总装机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同阿方开展能源科技研发合作。
三、坚持多边主义共建普惠共赢全球能源治理格局
十年来,我国坚持走多边主义道路,全力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充分发挥能源外交积极作用,建立“2+6+N”的能源国际合作新格局,为全球能源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一)建立能源主场外交机制
近年来,我国建设和运营了两个能源主场外交机制。
一是“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2019年4月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我国与29个国家在北京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伙伴关系先后举办了“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论坛等重要旗舰活动,发布《“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原则和务实行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章程》等多份重要合作文件以及能源国际合作最佳实践。随着古巴、摩洛哥、泰国的加入,当前伙伴关系成员国数量达到33个。“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已经建设成为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成员国数量最多、活动最为丰富、成果最为务实的高质量合作新平台。
二是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我国正着力推动建立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已成功举办四届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先后发布了苏州宣言、苏州共识、苏州倡议等多项成果文件。在2023年国际能源变革论坛期间,发起成立国际能源变革联盟,发布《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倡议》《能源变革指数蓝皮书》报告等系列成果,进一步凝聚绿色转型发展共识,助推全球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二)搭建多个区域合作平台
我国积极开展与东盟、阿盟、非盟、中东欧、中亚等区域能源合作,着力打造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中国-阿盟清洁能源培训中心、中国-非盟能源伙伴关系、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和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等6个区域合作平台,为区域和全球能源治理变革注入强大能量。
(三)广泛参与多边合作
我国主动融入多边能源治理,与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等主要能源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日益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成为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成员国、国际能源宪章组织签约观察员国、国际能源署联盟国。2016年,我国代表当选国际能源论坛第四任秘书长。2018年,我国代表当选国际电工委员会第36届主席。2021年,我国代表当选联合国能源高级别对话“能源可及”议题全球领军人物。2022年,我国代表在第28届世界燃气大会上接任国际燃气联盟主席。2023年,国家电网公司受邀加入世界能源理事会,成为首批卓越企业会员。
与此同时,我国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金砖国家和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下就能源问题发挥关键作用,全球能源治理影响力逐步增强。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十一届能源部长会议召开,在我国的主张和推动下,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成立。同年,二十国集团布里斯班峰会上,我国与美国、澳大利亚牵头发布《二十国集团能源合作原则》。2016年,在我国推动下,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就能源可及性、可再生能源、能效等领域共同制定了行动计划,以提升全球能源治理有效性。2022年,我国与其他6个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同发布《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维护国际能源安全的声明》,呼吁世界各国共同建设开放、透明、高效的国际能源市场。同年,国家能源局主办第七届金砖国家能源部长会议,就进一步深化金砖国家能源合作、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参与全球能源议题等达成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