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能供热网讯: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区两级财政对集中供热工作予以补贴。日前通过严格审核,顺利完成2019年至2020年采暖期资金清算工作,确定市级集中供热补贴资金6.49亿元,其中:正常采暖期能源补贴3.84亿元,提前及延后供热补贴2.65亿元。


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区两级财政对集中供热工作予以补贴。日前通过严格审核,顺利完成2019年至2020年采暖期资金清算工作,确定市级集中供热补贴资金6.49亿元,其中:正常采暖期能源补贴3.84亿元,提前及延后供热补贴2.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