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供热网讯:9月7日,烟台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负责人在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就供暖价格计费管理问题回答了主持人的提问。
主持人:烟台市区供热价格计费单位为什么用建筑面积?
价格管理科负责人张宝:(1)按建筑面积计费符合技术规范。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供热术语标准》中的“供热面积指在报告期末符合集中供热标准的供热单位(企业),向城市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供热的标准采暖建筑面积”的规定确定的。另外,住户暖气片的安装多少,也是依据其建筑面积的大小确定的。因此,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更具有合理性和法律效力。(2)按建筑面积计费具有可操作性。国内供热计费方面绝大多数都采用按面积计费的方式,我省16各地市中有9个地市按照建筑面积收费,在按面积计费中以建筑面积居多。我市居民住宅的房产(不动产)证有房改房和商品房两种,商品房的房产证标注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但房改房房产(不动产)证只标注建筑面积,共有的是住宅的建筑面积。因此,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更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由于房屋受结构、隔热性、层高、朝向等因素的影响,相同面积的房屋耗热量有较大的差异,不论是按哪种面积计费都只能是相对合理。
采用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或使用面积计费,不会影响供暖成本,变化的只有供暖价格。因为供暖价格的确定主要依据社会供暖行业平均供暖成本与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之比,在供暖成本不变的前提下,以套内面积或使用面积测算的供暖价格,必将高于以建筑面积测算出的供暖价格。
当然,我们也正在与住建、城管,供热企业等部门单位,研究采取套内面积计费的可行性,适时完善我市的供热收费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