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件指出,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初步构建涵盖能源供应、技术研发、标准制定、金融支持等的零碳工厂建设产业生态,有效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增强产业低碳竞争优势。
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推广零碳工厂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综合服务模式和系统解决方案,大幅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管理能力,实现工厂碳排放的稳步下降。
同时,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鼓励工厂实现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探索开展绿电直连,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等,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清洁低碳氢应用。
氢能应用重点再归纳
《指导意见》继承了以往政策的精神:氢能的发展在于深度脱碳、灵活负荷、交能融合。
深度脱碳:难减排领域的“破局者”。《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型”,特别提到了“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意味着工厂要用“绿氢”去替代原来化石能源制取的“灰氢”或煤炭。尤其对于钢铁、化工、建材等“双高”大户(2030年重点攻坚领域),仅依靠绿电难以满足要求,需要改变原料来源与工艺:
氢冶金: 在钢铁冶炼中,用氢气替代焦炭作为还原剂,可以大幅减少炼钢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
化工原料: 在合成氨、甲醇生产中,用绿氢替代煤炭作为原料,从源头减排。
热源替代:采用氢气替代天然气或煤炭作为热源,同样实现源头减排。
灵活负荷:微电网“调节器”与“蓄能池”。风光电都有“看天吃饭”的毛病,大规模风光电的接入对于追求电力稳定的工厂和电网都是需要解决的难题。氢能成为常规手段不足以平衡波动性的关键手段:
多能互补: 鼓励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把风光电与氢能储运结合起来——电多了制氢,电少了氢发电或制热。
跨季节储能: 利用富余的绿电制氢(电转氢),把能量存起来,在电力短缺或冬季用能高峰时再释放,解决绿电季节性错配问题。
交能融合:运输减排与绿氢消纳。工厂内部的物流运输(如重卡、叉车)也是碳排放大户。文件鼓励更新改造内部作业车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因其加氢快、续航长的特点,有望在重型运输领域逐步替代柴油车。通过“绿电-绿氢-绿车”一体化模式,将风光电转化为绿氢,再驱动重卡运输,实现“绿电制绿氢、绿氢促绿运”的交能融合。
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节﹝202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资委、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