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天就到12月31日,本市今冬供暖费的缴费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市城市管理委日前发布提示,市民需特别注意,若逾期未缴费,不仅会影响正常供暖,还需支付违约金。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天津市采暖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用热户须在12月31日前全额缴纳供暖费。逾期未缴者,将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每日支付供暖费的2‰作为违约金。
据市城市管理委供热管理处介绍,本市今冬供暖缴费途径多样,市民可前往所在小区的供热站或供热服务营业厅办理,也可拨打供热服务热线,咨询网络缴费操作方法。此外,若不清楚所属供热站的具体位置或联系方式,可拨打所在区24小时服务热线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