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家卫健委转发了由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鼓励和规范医疗卫生领域公共机构采用…
意见强调因地制宜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并明确适用条件和优先对象:对于列入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录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过所在地区同类型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基准值的,或者空调、照明等主要用能系统能效水平未达…
《意见》准确把握公共机构用能特点,突出能源费用托管这一比较适合公共机构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用能源费用包干方式,规避了节能量认定分歧、效益分享争议等风险。《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反映问题较…
能源费用托管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形式,是指用能单位委托能够提供用能状况诊断、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以下称节能服务公司),进行电、气、煤、油、市政热力、水等能源资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