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城两家热力公司发布最新告知

7310 0 0 0 关键词: 供热改造 供热收费   

2024
08/2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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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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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泰安市泰山城区热力公司发布温馨告知尊敬的用热客户:感谢您对供热工作的配合与支持。为做好今冬供热保障工作,泰山城区热力公司根据现有供热热源情况,不断强化服务质量管理,科学合理制定计划,明确主要任务节点,采取有效措施,兑现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今年3月份停暖后,各辖区便提前开展新的供暖期各项准备工作。6

泰安市泰山城区热力公司发布温馨告知

尊敬的用热客户:

感谢您对供热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为做好今冬供热保障工作,泰山城区热力公司根据现有供热热源情况,不断强化服务质量管理,科学合理制定计划,明确主要任务节点,采取有效措施,兑现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今年3月份停暖后,各辖区便提前开展新的供暖期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各项供热检修工作全部完成。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已实现非采暖期满水保养。9月中旬开始,热力公司将陆续对供热系统进行调试,根据小区情况,充水调试工作全面开展。各项重点工程工作压茬进行,抢抓工期,24小时向前推进,确保今冬供热准时、高质、安全、稳定。

为保障今冬供热工作正常进行,保障广大客户权利,今冬供热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本采暖期暂停用热、恢复用热、供热面积或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应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即在2024年10月10日前到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根据泰价格发〔2015〕154号文件要求,今冬采暖期自2024年11月10日开始,约130天。采暖价格执行以下标准:①按建筑面积预付热费:居民住宅为23元/平方米(130天);非居民为33.6元/平方米(130天),采暖期结束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统一进行结算。②实施热计量小区的居民客户,采暖期前统一按面积预付热费,采暖期结束后统一按市泰发改价格[2020]397号文件要求的两部制热价进行结算,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供热面积收取,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计算公式为:用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计费面积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6.9元,计量热价为0.172元/千瓦时(47.78元/吉焦)。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0.08元,计量热价为0.251元/千瓦时(69.72元/吉焦)。

三、根据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居民用户按照用热收费数额超过供热面积收费额的,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10%。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或因热计量装置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数据失真的,按供热面积收费。

四、热费收取仍采用预收的方式:202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对持有缴费信息卡的用户可至泰山城区热力微信公众号签订电子合同。9月1日至10月31日的规定时间内,热用户可持缴费信息卡,到泰安银行各营业网点、泰安银行微信公众号及网上银行、“泰山城区热力”微信公众平台、支付宝缴费平台、光大银行网上银行(仅限于已分户改造的持缴费卡客户)或到我公司服务大厅(适用于所有客户),一次性预交采暖期130天的全额热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全部缴清采暖费的客户,我公司将按时进行开栓供暖。10月31日后,我公司将关闭线上缴费渠道。并在11月10日前逐步对未缴费用户进行关栓。

五、在银行代收网点交费的客户,银行将向客户统一出具热费交费凭据,该凭据是开栓用热及差额退费的重要票据,请妥善保管。如需开具发票,可持热费交费凭据原件到我公司营业厅换开电子发票(单位大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供单位全称、单位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全称、开户行账号及联系电话等开票信息)。

六、在我公司营业厅以及微信、支付宝线上交费渠道交费的客户,可登录泰山城区热力微信公众号自行开具电子发票,也可在我公司营业厅换开电子发票。

七、对于已发放供热缴费卡的用户,我公司从未也不会授权个人代收代缴采暖费,社会上或者市面上一切“代收代缴”采暖费的行为均非正规渠道,切勿上当受骗。若用户自己没有通过正常渠道直接缴热费到我公司账户,而是个人通过某些网络平台、不明人员等第三方以“代缴”方式缴纳采暖费,造成经济损失与我公司正常的热费缴纳没有关系。

八、参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单位或客户,执行施工合同中相关热费交纳方面的约定。

九、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泰安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为保证供热管网的安全,禁止在室内供热设施加装小型换热器、水嘴、水箱等影响供热效果的设施,已加装的,须按要求拆除。未按要求拆除的,将无法正常缴费和供热。现家中装有不符合热力管网压力的或承压0.6MPa以下的暖气片的客户,请告知辖区服务人员入户检查,待确认入户阀门关闭后再自行更换,确保供热安全和供热效果。

十、请广大客户做好自己产权范围内供热设施的检查、检修和维护,已收到整改通知的客户,请认真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安排供热。

暖气注水试压温馨告知

尊敬的热用户:

自9月2日开始,我公司将对辖区内供暖小区陆续进行注水试压(具体时间请留意小区内张贴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01

注水试压期间,请您提前仔细检查用户自有供热设施(室外的锁闭阀、除污器、球阀、温控阀、热量表计和附属管件、管道,以及室内所有供热设备设施)是否安全,排查是否存在漏水风险,应达到有效运行状态,尤其要确保暖气系统可靠封闭连通、排气阀可靠关闭,以防止暖气跑、冒、滴、漏使您蒙受损失。

02

按照小区内的通知,当日进行注水试压的上年交费的热用户,务必确保家中留人监护,并自行打开球阀进行试压。因家中无人或特殊情况致使当日不能进行试压的,应提前将自家暖气总球阀关闭,待家中有人时自行打开球阀试压,并做好监护。

03

上年未交费用户,待交费后请等待热力公司开阀。热力公司网格员将主动与您联系,按照交费顺序进行开阀注水试压,届时务必确保家中留人监护。

04

因供热系统常年满水带压,无论当年是否用暖,您应常年做好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安全管理(尤其是您小区注水试压开始后),承担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加强对采暖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以免对本户、邻居、供热单位、公共设施及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用户负责。

05

当您发现供热设施异常、跑水漏水等情况时,请您尽快关闭入户总球阀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处理。如需热力公司网格员配合关闭锁阀,请紧急致电客服热线电话(8514849)或供热网格员。对于入户端后需用户维修的,请您联系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处理。对于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自有供热设施,请您及时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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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供热改造 供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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