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支持下,独立储能商业模式日渐明晰
政策推动储能市场机制完善,进一步保障储能合理收益。2022年6月7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
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未来重点推进的储能商业模式:电源侧储能,目前以风光新能源配建为主,1)可转为独立储能;2)可与所配建的电源视为一个整体;3)同一储能主体可以按照部分容量独立、部分容量联合两种方式同时参与电力市场。
电网侧储能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获得收益,1)参与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通过电力交易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2)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用户侧储能主要是通过峰谷价差获取收益。
二、多省积极布局独立储能
自2021年12月份以来,山西、山东、浙江等地先后下发储能示范项目名单。这其中,山西省2021年12月份公布的首批“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名单,涉及15个项目,储能规模接近0.8GW;浙江省2022年4月份公布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共计34个,规模达1.4GW/4.1GWh;山东省同样在4月份公布的2022年度储能示范项目共计29个,规模达3.10GW。
2022年5月, 河北省明确发文支持全省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发展。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省电网侧独立储能布局指导方案》,该省通过总体分析测算,全省“十四五”期间电网侧独立储能总体需求规模约1700万千瓦,其中冀北电网需求900万千瓦,河北南网需求800万千瓦。同年5月份发布了《2022年度列入省级规划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清单》,确定了2022年度列入省级规划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该清单涉及31个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涵盖了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飞轮、氢能发电四种新型储能技术路线,总计规模达5.06GW。
三、独立储能发展独具有优势
1)独立储能不依附于新能源发电项目,在电力市场中的定位更加清晰,潜在收益来源更为丰富;
2)独立储能项目单体规模较大,对电网调度指令的响应能力更强,在电力现货市场、调峰调频市场中具备更强的竞争力。具体而言,独立储能的潜在收益来源包括容量租赁费用、峰谷套利、辅助服务、容量电价补偿等。
近些年来,我国独立储能盈利模式正在从探索中走向成熟。相较于新能源发电项目单独配套的储能项目,独立储能或共享储能项目的收益模式更为合理,有望率先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