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供热网|热点追踪:这两天,总台央广中国之声持续关注了河南省禹州市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违规收取“燃气、暖气开口费”,相关监管部门互相推诿、扯皮的问题。报道播出后,禹州市回应称,已经责令开发商退还违规收费,未来将出台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4月10日中国新闻网)
不仅仅是河南省禹州市,记者又接到河南多地群众反映同样的问题——开发商违规收取燃气和自来水开口费,各地监管部门不作为。令人难以容忍的是,有些地方根本就不收敛,依然我行我素在滥收费。
早在2001年,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禁止收取燃气开口费、并网费等不合理收费。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再次强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不得以开口费、开户费、并网费等名义收取已经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费用。
事实证明,这些年来当地管理部门不负责任,用文件落实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结果导致开发商利欲熏心,胆大妄为,在与业主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的同时签订《补充协议》,让业主缴纳燃气和自来水开口费等。业主不缴费,开发商就不给钥匙。业主向管理部门反映,管理部门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开发商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比如,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业主的一份文件上规定,供暖供气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不需要业主来承担。但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员又称,上级部门有这种规定,但是没有规定他们该怎么去执行,怎么去执法。
时至今日,当地还存在着开发商滥收费的咄咄怪事,简直是不可思议。根据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规定,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除购房合同成交价款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当地管理部门应该立即行动,制止滥收费,并且退回不合理收费。
当地各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应该高度重视这件事,要亲自负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治理乱收费工作,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务必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对那些走过场,顶着不办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决不姑息,严惩不贷,并且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同时,业主在遇到开发商乱收费行为的时候,绝对不能忍气吞声,必须坚决说“不”,并且到管理部门举报。业主只有积极维权,引起媒体曝光,管理部门才会高度重视,狠狠打击这种丑恶行径,才能有效地保障购房者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