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印发《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

深化光伏与建筑领域一体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屋顶和新建厂房、新建公共设施安装光伏系统,发展多功能光伏屋顶和光伏幕墙,推动光伏系统与建筑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运行,实现与建筑采光、通风、遮阳、隔热等多功能融合。提高新建公共建筑电气化水平,鼓励应用电热泵热水器等技术产品,探索“光伏+蓄热电锅炉”集中供暖。推广“光储直柔”等柔性用电技术,推动建筑从用能终端向能源中心转变。
拓展光伏非电利用领域。结合交通、冶金、化工、新材料制造等领域用氢需求,在东营、滨州、烟台等新能源富集区域,探索推进“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开发。创新光伏制氢新模式新业态,建设绿氢(氨、醇)项目。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在内河航运、沿海港口布局绿色能源加注中心,加快绿色液体燃料推广应用。鼓励在纺织、医药、造纸、食品加工等用热(冷)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通过光伏发电供热、热泵供热(制冷)等方式,探索建立“电、热、冷、汽、氢”等多能互补能源供应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