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23个省份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其中,21省份提到装机目标:
各地电力行业重点目标梳理如下:

1、北京市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坚持非必要条件下不使用燃煤,有序推进剩余农村煤改清洁能源,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
全力扩大绿电进京规模。深化与内蒙古、吉林等地区能源合作,建设东北松辽清洁能源进京项目,投产西合营-房山等500千伏下送通道工程,外调绿电规模力争达到650亿千瓦时,力争到“十五五”末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扩量提质。全面推广第五立面光伏发电,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力争新增光伏、风电发电装机200万千瓦。
积极创新绿电直连,支持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基本建成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新型电力系统。
健全虚拟电厂发展长效机制,鼓励电动汽车、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空调负荷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
因地制宜布局一批新型储能设施,开工延庆白河、门头沟樱桃泉抽水蓄能电站,在条件具备的区域推进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适时推动五环外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用户侧储能高效应用,研究光储充一体化发展实施路径,适时推广落地。
建设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实施第二热水厂等绿电蓄热示范工程,开展“太阳能光热+储热”等分散式清洁供热模式试点,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提升至15%。
完成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800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全部智能化供热,实施供热系统低温化改造,公共建筑全部实现热计量供热,推动居民建筑热计量管理。
大力发展能源费用托管等综合服务模式,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实行能效分级管理,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全市单位建筑面积供暖能耗累计下降7%以上。
实施交通工具低碳化更新改造,单位城市营业型客运量碳排放强度下降5%左右,全市到发货物绿色运输比例达到13%。推动建设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货运示范专线,打造京津冀零排放货运廊道。
2、天津市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增容控量”发展煤电,稳慎布局调峰气电,“量率协同”扩大新能源装机,进一步提高外受电比重。
统筹布局200万千瓦新型储能电站,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发展虚拟电厂,增强新能源及多元负荷配置能力。
有序新建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超过200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0%。
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支持绿电直连、综合智慧能源等新业态,扩大绿色电力消费,积极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
新型能源体系重点工程
电力项目。夯实本地电源支撑,完成国能盘山电厂升级改造,投运大港电厂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杨柳青电厂完成2台、启动 2 台容量替代。持续提升外受电能力,建成大同—天津南特高压输电工程,谋划新增特高压直流入津通道。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新建雍阳、市区西等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优化220千伏及配电网网架。提速布局调节性电源,加快蓟州龙潭沟180万千瓦、西大峪 100 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建设一批新型储能电站,构建“长时储能+短时快速响应”立体调节体系。
新能源项目。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考虑海洋功能区划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稳妥开发海上新能源项目,持续拓展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十五五”时期新增装机规模700万千瓦。
3、山西省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新增一批高参数、大容量、低排放煤电机组,合理保障煤电装机弹性裕度。开展新一代煤电建设试点,改造和新建一批达到新一代煤电指标要求的煤电机组。加快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
试点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适度布局调峰气电、光热发电试点项目。
增强储能调峰能力,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负荷侧新型储能,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达到390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
到2030年,非常规天然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全产业链产值突破千亿元。
力争2030年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新增1亿千瓦。
建设10个50万千瓦以上省级大型风光基地,鼓励“新能源+生态修复”等发展模式。
建设临汾、长治、运城等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试点,在大同、忻州、太原、临汾、运城布局建设一批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
推动氢氨醇全产业链发展。

鼓励煤电项目开展绿氨、生物质掺烧试点,探索降碳燃烧和万吨级以上CCUS全流程示范,力争煤电机组平均发电煤耗降至29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
4、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五五”期间,在产煤矿产能稳定在13亿吨/年左右。
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内煤电建设,合理储备一批先进煤电项目,推动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变。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
到“十五五”末,原油产量达到360万吨,天然气产量达到320亿立方米。
到“十五五”末,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25亿千瓦。

到“十五五”末,新能源本地消纳规模达到3200亿千瓦时、外送电量达到2000亿千瓦时。
加速构建绿氢“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打造绿氢绿氨绿醇产业集群。扩大储能规模,梯次推进国家规划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多元储能体系,建设国家重要的储能产业高地。到“十五五”末,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地区最大负荷的5%以上。
推进新能源产业关键材料、装备及零部件等全产业链发展,形成满足区内、供应周边、辐射全国的供给能力,建设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加快新能源重卡和无人电动矿卡规模化应用。培育新能源运维服务等关联配套产业,提升智能运维水平,打造“蒙西+蒙东”两个运维服务总部+多个区域运维服务中心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与新兴用能场景深度耦合。

到“十五五”末,天然气管网里程突破8000公里。推进跨省区氢氨醇长输管道项目,适度超前布局建设绿氢储运基础设施。

5、吉林省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聚焦吉林省 “绿氢+”等产业优势,推动绿氢 “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有效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按照 “西部供能、中部消纳、东部调节”联动布局,实施绿氢全链攻坚、能源安全供给、集约高效配置、储能灵活充裕、发展生态完善等重点任务,打造国家绿色能源产业高地。到2030年,初步建成具有 “三新一强”特征的新型能源体系。
积极构建 “一核引领、两带支撑、多极联动”的发展格局。长春氢能创新核心区聚焦研发设计、装备制造、检验检测,推动绿氢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西部风光制氢产业带 (白城、松原、四平地区)依托风光资源布局大型绿氢制取项目,建设规模化绿氢生产基地;中部工业规模应用带 (长春、吉林、辽源地区)利用丰富的应用场景开展多领域绿氢替代应用。西部建设绿色液体燃料供应区,中部建设清洁供能区,东部建设氢赋能碳中和综合应用区。到2030年,绿氢产能力争达到80万吨/年,展望100万吨/年。
到2030年,风光开发建设规模达到7000万千瓦。
到2030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推动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等有条件的园区开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到2030年,建设1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开展通化市等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
绿氢产业培育壮大工程
1.创新能力升级
开展绿氢储运技术、氢燃料电池应用、氢基绿能生产工艺、氢能轨道交通综合验证等关键技术创新,打通绿氢从生产端到应用端的科技创新堵点。依托长春新区、中韩 (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打造国内领先的氢能装备创新研发制造中心。
2.氢基绿能提速
加快以绿氢项目为主的化工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推进 “长春松原白城”国家能源领域氢能区域试点以及松原绿色氢氨醇、洮南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等3个国家氢能项目试点建设,实施梨树甲醇等项目。
3.氢能车辆推广应用
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环卫、公交客运、物流配送、景区接驳等场景应用,在滑雪场、博物馆等场所投放氢能观光车辆,在长春2027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等重要赛会活动中应用氢能车辆,有序投放氢能自行车。建设氢能轨道交通示范应用线路.依托G331、G334等重要通道,合理布局全省加氢站。
4.零碳能源应用推广
探索天然气掺氢,打造氢赋能零碳产业园,在偏远地区推进氢赋能多能互补项目,探索建设氢赋能分布式零碳智慧能源系统,探索 “风光发电+氢赋能”模式。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煤电机组
实施长春二热 “退城进郊”2×66万千瓦煤电、白城2×66万千瓦保供煤电、双辽1×66万千瓦保供煤电等重大项目.
2.燃气调峰机组
实施松原、长岭、梨树、德惠等燃机项目.
3.坚强电网
实施松原扶余、四平双山、白城昌盛 (扩建)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4.油气管网设施
实施松原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延吉支线、大庆—长岭天然气管道、长岭—白城—乌兰浩特天然气管道、长春—石家庄天然气干线等项目.
5.能源外送通道
实施东北松辽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华北工程项目,开展直流特高压输电技术应用,实现高比例新能源外送,促进东北地区新能源消纳,保障首都中长期绿色电力稳定供应.推进 “吉醇入海”工程,探索论证由我省西部地区至辽宁省港口的甲醇输送管道.
6.抽水蓄能
实施蛟河、和龙、靖宇项目,推进安图、通化、敦化塔拉河、汪清项目前期工作.
7.新型储能
实施辽源飞轮+锂电池调频储能电站、乾安飞轮+电化学混合储能电站等项目.
6、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大规模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力争新能源装机总规模突破8000万千瓦。
落实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煤头电尾”高质量发展。有序推动煤电、煤炭、油气开采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建成齐齐哈尔、绥化、牡丹江、林甸、肇源等新能源汇集站,支撑集中式新能源高水平供给消纳。全力打造东、西、南三条外送输电通道,实现电力外送能力由540万千瓦提升至1700万千瓦以上。
聚焦“煤头电尾”,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进一步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超超临界煤电机组规划建设,建成投产国能哈热、华电哈三、大唐哈一热等66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加速淘汰老旧小煤电机组400万千瓦,实现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占煤电总装机比重达到85%。在有效衔接“三改联动”工作的基础上,实施新一代煤电改造升级500万千瓦。
新型能源基础设施
01新能源汇集站
建成大庆实验平台、林甸、肇源、齐齐哈尔、鸡西、绥化、通河、大庆南、大庆北等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
02电力输送通道
建成东部清洁能源基地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东北松辽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华北工程及林海~平安第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
03清洁高效煤电
建成华能大庆新华1台68万千瓦,东部清洁能源基地配套电源4台、国能哈热2台、华电哈三1台、大唐哈一热1台、中能建鸡西2台、华电富拉尔基2台、华电哈三二期2台等66万千瓦,以及国能北安2台等35万千瓦煤电机组。完成华能鹤岗#3机组深度调峰改造等新一代煤电改造升级项目共500万千瓦。
04电网主网架
建成投产大兴安岭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鸡西~林海第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国能哈热二期扩建500千伏送出工程等项目。建设七台河庆云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等。建成投产木兰、克东等一批220千伏变电站。
05农村电网
建成南岔、大箐山、嘉荫、汤旺、木兰、依安、拜泉、绥芬河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双通道工程。
推动传统能源升级,实施一批煤电“先立后改”项目和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
打造4个千万千瓦级绿电基地。推动海上、陆上光伏开发,力争光伏总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力争风电总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
加快推动“蒙电入沪”项目落地,新建千万千瓦级市外风电、光伏基地。
8、江苏省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加快推进以海上风电为重点的风能资源高效利用,打造千万千瓦级大型海上风电基地,适时启动深远海风电项目,规范发展陆上风电。
因地制宜布局陆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展非自然人户用光伏整村连片规模化开发,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推进海上光伏规模化、立体式开发,加快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建设。
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氢能、生物质能,推进千万千瓦级核电和绿色氢氨醇基地建设,推动氢能先进技术装备落地应用、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综合利用效能提升和产业规范有序布局,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应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冷能综合利用。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75亿千瓦以上。
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达6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规模超1000万千瓦。
绿电“三进”工程
“绿电进江苏”工程:提高存量跨省通道绿电输送能力,推动新增通道加快建设,输送绿电占比超 60%。扩大与山西、新疆等绿电交易规模。
“绿电进园区”工程:重点推进 20 个新型电力系统园区规划建设,提供物理可溯源绿电电量约 160 亿千瓦时。
“绿电进企业”工程:支持出口欧盟的电池重点企业在全国率先开展绿电专线创新试点,首批试点项目实现直连绿电约 20 亿千瓦时。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加快推进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送电江苏工程核准建设,持续谋划新增跨省跨区输电通道。
清洁能源和新型储能:推进田湾核电 7、8 号,徐圩核能供热厂一期工程等机组建设,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等项目。推进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展铜山利国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谋划推进句容下蜀等具备条件的抽水蓄能电站等。支持淮安、常州建设盐穴综合利用基地。
零碳园区、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
零碳园区:推动园区绿电直连、直供模式创新,建设“以绿制绿”产业项目,加速绿色前沿技术和产业融合场景建设,推动节能降碳诊断改造,引导园区绿色金融模式创新,培育 10 家以上省级零碳园区。
零碳(近零碳)工厂:鼓励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积极实施零碳战略,推进工业节能降碳、普及绿色制造模式、推广能源资源集约利用,培育50家以上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
9、浙江省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鼓励“上大压小”,推进30万千瓦级煤电“到期即退”。到2030年,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75%。
加快建设核电基地,争取新厂址纳规,加大优质厂址储备和保护力度。建成甘电入浙特高压,争取建成第五回特高压。

10、安徽省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统筹布局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鼓励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多元化利用,支持绿色氢氨醇和生物航煤发展。协同完善新能源资源开发与调节能力及配套电网,有序推进已纳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鼓励发展虚拟电厂,加快构建坚强智能骨干电网。力争“十五五”末实现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绝大部分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统筹电力保供和系统调节需求,有序布局一批支撑性电源项目。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工程
可再生能源高质量替代。推进皖北、沿江区域风电资源开发,在无法复垦的采煤沉陷区谋划实施集中式光伏项目。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布局生物天然气、绿色氢氨醇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化利用项目。
能源供应保障。加快淮南平圩电厂四期等“十四五”结转火电项目建设。在负荷中心等重要节点有序布局支撑性煤电项目。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突出的地区适度发展调峰气电。建成投运陕皖直流工程,推动内蒙古沙漠基地送电华东工程核准开工。加快川气东送二线(安徽段)、苏皖豫干线等入皖气源通道建设。
电力系统灵活调节。建成投产桐城、石台等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太湖天光等抽水蓄能电站。提升煤电机组高效调节能力,布局建设新型储能项目。
能源科技创新推广运用。加强支撑新能源发电大规模高比例接入、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建设、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在新能源友好并网及就近就地消纳、绿色氢氨醇、先进核能等领域遴选实施一批样板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