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计划公示表
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
建设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衡水市冀州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
二、建设内容
1、项目地点:衡水市冀州区。
2、存量资产内容:供热首站1座、一级管网70公里、二级换热站79座、二级管网195.6公里。
3、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存量资产盘活,特许经营实施方式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冀州区政府将已经建成的集中供热项目转让特许经营者运营,期限届满移交实施机构。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5.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投资项目等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5.3业绩要求:2016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市政供热投资或运营项目业绩,业绩以投资合同或运营合同为准业绩,投资业绩包含但不限于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或社会投资人项目合同等其他类型的投资业绩;
5.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存在被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况;
5.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单位招标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招标项目情况以相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预计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