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支持CCUS产业化,碳捕集经济价值凸显!

115410 0 0 0 关键词: 国家发改委 碳捕集 CCUS   

2025
10/2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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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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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我国CCUS百万吨级大项目不断涌现,准噶尔盆地、松辽盆地等陆上集群,以及珠江口、渤海湾海上集群正形成区域集群化规模化效应;跨行业耦合模式等创新模式涌现,提升系统效率;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债券、碳捕集保险等多元融资渠道逐步建立;我国CCUS技术已进入规模化应用提速阶段。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依赖于低碳、零碳和负碳

随着我国CCUS百万吨级大项目不断涌现,准噶尔盆地、松辽盆地等陆上集群,以及珠江口、渤海湾海上集群正形成区域集群化规模化效应;跨行业耦合模式等创新模式涌现,提升系统效率;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债券、碳捕集保险等多元融资渠道逐步建立;我国CCUS技术已进入规模化应用提速阶段。

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依赖于低碳、零碳和负碳三大技术支柱的协同发展,其中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作为负碳技术的核心,已被国家发改委列为重点支持产业,其经济价值与战略意义日益凸显。

国家发改委: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目标,统筹安排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坚持“一钱多用”,积极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等方向。

根据该管理办法,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方向涉及氢能:支持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支持零碳园区、零碳运输走廊实现近零碳目标的供能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工艺降碳改造等项目。支持绿色甲醇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生产项目。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建设。

支持资金标准: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等项目支持比例均为核定总投资的20%。对于地方政府投资的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东、中、西、东北地区项目支持比例分别为核定总投资的60%、70%、80%、80%。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

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氢能生产消费规模突破3650万吨,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占全球总消费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核心载体,氢能产业正从政策驱动转向政策和市场双轮驱动的关键阶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施行,氢能被正式纳入能源体系管理,这进一步推动了氢能开发利用的积极有序进行,为氢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CCUS的技术定位与政策推动

CCUS是钢铁、水泥等高排放行业深度脱碳的可行方案,也是新能源系统灵活性的保障技术,更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托底技术”。国家发改委在2022年明确要求加强CCUS技术推广示范,并探索油气开采封存二氧化碳的路径。国家层面正推动CCUS纳入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制定系统性发展规划,并在石化、电力等行业加速应用。预计到2050年,中国CCUS年减排需求将达6-14.5亿吨,市场规模超3300亿元/年。

经济价值凸显与市场方向建议

CCUS技术涵盖捕集、输送、封存全流程,其产业化将带动设备制造、工程服务及碳交易市场发展。根据研究,2060年中国CCUS减排需求将达10-18.2亿吨,技术迭代与规模化应用将大幅降低单位成本,提升经济性。CCUS的产业化不仅是技术突破,更是经济转型的催化剂,其发展需政策、技术与市场的多维联动。

国家对CCUS的支持已从政策引导走向实质性资金投入和技术落地。对于企业而言,可重点关注以下方向:

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争取20%投资补助;

探索与园区、能源企业合作,参与区域CCUS集群建设;

结合绿色甲醇、SAF等碳利用路径,提升项目经济性;

关注山东、四川等地将碳捕集量纳入碳排放核算的试点政策,挖掘碳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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