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有关要求,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2019年我局组织实施了7家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除辽渔集团拆除发电机组外,其他燃煤电厂均按市政府要求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依据市政府《大连市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大政办发〔2018〕149号)、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大连市清洁供暖项目资金补助办法》(大住建发〔2019〕227号)、市生态环境局《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清洁供暖项目资金补助程序》规定,泰山热电等6家企业符合补助要求。目前,我局已组织完成企业申请、区县核实、第三方复核、现场专家审核、律师咨询等环节,拟给予泰山热电等6家企业清洁取暖补助资金13159.86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按程序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截至时间为2020年8月3日。有关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提出(提出意见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联系)。
一、电子邮箱:dlhbdqcgg@163.com
二、通信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1号,邮编:116001
联系人:杨松 联系电话:0411-82728955
附表: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拟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