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标准计量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5710 0 0 0 关键词: 碳达峰 碳中和   

2024
08/2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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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万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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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携手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共同发布了《关于深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构建的行动蓝图(2024-2025)》(发改环资〔2024〕1046号,以下简称《蓝图》),旨在加

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携手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共同发布了《关于深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构建的行动蓝图(2024-2025)》(发改环资〔2024〕1046号,以下简称《蓝图》),旨在加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与计量的建设进程,为构建我国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机制及碳交易市场定价体系奠定坚实基础,确保我国绿色低碳转型之路稳健前行。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提出“要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建立科学系统的碳排放和碳汇统计的标准计量体系,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当前,我国在“双碳”统计方面还存在统计范围和标准不统一、部分行业统计方法不完善、质量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因此,迫切需要系统梳理和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地改进对策建议,以进一步健全我国的“双碳”标准计量体系。本文首先分析“双碳”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围绕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标准体系、健全数据管理等方面提出对策措施,以期为我国“双碳”统计能力建设提供参考。

一、“双碳”标准计量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统计范围和标准不统一

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双碳”统计范围和标准,不同地区和部门目前采用的统计口径存在较大差异。一些发达地区统计范围广泛,覆盖主要的碳排放行业,而其他地区仅统计电力、钢铁等少数高排放行业的碳排放数据。在碳汇统计方面,林业部门的统计范围和标准与农业部门也不尽相同。统计范围和标准不统一,直接导致各地区和部门的数据无法直接对比,影响决策依据的科学性。

(二)部分行业统计方法不完善

我国在电力、钢铁、石化等主要的高碳排放行业,碳排放统计方法已经较为成熟。但是在建材、造纸、纺织服装等非主要排放行业,由于产业链复杂、碳排放源较分散,碳排放统计方法仍不够完善,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核算数据。在碳汇统计方面,农业农村的土壤碳汇、湿地碳汇等统计方法也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部分行业统计方法的不完善制约了“双碳”核算体系的全面性。

(三)质量控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双碳”统计尚未建立统一和规范的质量控制方法,各地区和部门自我核算的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质量管理标准,对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缺乏系统性检查和评估。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可靠性、公信力和决策支撑效能。因此,建立科学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核查机制,是提升我国“双碳”统计水平的迫切任务。

二、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各领域标准

(一)统一碳排放统计范围和方法

为实现碳排放统计的全覆盖,需从多个维度入手采取措施。首先,完善规范性文件,明确把所有碳排放源纳入统计范围,并加快出台碳排放统计管理办法,实现统计覆盖。其次,研究不同行业特点,重点对建材、纺织、农业等非重点行业制定适应其生产特点的统计方法,弥补方法空白。同时,区分重点排放行业、中小企业及不同子行业情况,分类制定统计方法,保证方法针对性强。统一碳排放核算单位,将企业核算拓展到产品全生命周期核算。再者,建立健全碳核算模型,形成行业核算指南体系,指导统计工作。最后,加大技术研发和监测能力建设,为全覆盖统计提供技术支撑。通过系统规划和重点突破,逐步实现全行业、全过程的碳排放统计,使统计范围和方法标准统一、精准、科学,为碳中和目标提供可靠数据支撑。这需要国家层面统筹谋划、逐步推进。

(二)优化规划碳汇统计标准

要建立统一的生态系统碳汇统计标准,使不同生态系统特别是重要的土壤碳汇、湿地碳汇等能够得到有效监测。一是要研究我国国情,制定科学合理的碳汇监测技术指南,为不同生态系统碳汇核算提供标准方法。二是选择典型区域建设碳汇监测示范站,通过示范带动全国监测网络建设。三是编制碳汇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教材,并组织开展培训,提升监测技术能力。四是开展碳汇监测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提供符合我国国情的监测仪器设备。五是建立信息化的碳汇核算系统,实现不同尺度的碳汇统计。六是加强碳汇监测运行管理,形成长效机制。通过以上措施,有利于提高我国生态系统碳汇统计的质量和政策支撑能力。

(三)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

为实现碳排放和碳汇核算信息的有效共享,需要打通目前部门间信息壁垒。一是建立部门间定期沟通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就统计范围、方法、数据格式等问题进行协调,达成一致。二是推动签订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议,明确数据共享的方式、频次、格式等,保障共享的制度化。三是建立统一的“双碳”统计数据中心,实现跨部门和跨地区核算数据的集中管理,便于数据汇总、处理和应用。四是推进部门间统计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直接传输和共享。五是加强部门间人员交流培训,提高数据共享和协同能力。六是完善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数据共享安全。通过建立常态化共享机制,可以有效提升碳核算协同性和政策支撑效能。

综上所述,要通过加强顶层设计,使“双碳”统计范围和方法趋于统一,统计标准体系更加系统完备。这需要部门间通力协作,以强有力的政策导向推动“双碳”核算能力提升。

三、健全标准体系,完善关键技术方法

(一)细化重点行业统计方法

优化碳排放核算方法,特别是在重要行业,是提升碳排放统计质量的首要任务。针对钢铁、化工、有色等主要排放行业,应着重制定更贴近实际的核算方法,深入细化不同工艺的统计方式。以钢铁业为例,可在炼焦、炼铁、炼钢三个环节明确制定详尽的核算标准;在化工业,可以具体区分精馏、合成、氨制造等工序来制定相应的核算方法。同样,对于建材、造纸、纺织等非主要排放行业,也应设定适用的核算标准,以确保统计范围的全面性。此外,需要积极促进行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发能够准确反映产业特点的碳核算模型和监测技术方法。通过跨领域的合作,可以更好地结合实际情况,精准地捕捉碳排放数据,从而提高统计准确性。这样的合作还有助于加速碳减排技术的创新,推动低碳产业发展。总之,通过改进碳核算方法并倡导行业合作,将有效提升碳排放统计的质量,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构建质量管理和核查机制

为提高“双碳”统计质量,应确立一致的标准,构建完善的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检查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建议成立独立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定期与抽查地进行核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核查结果需向公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另外,应建立完善的统计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对统计失信单位实施通报批评、融资限制等惩戒措施,以强化统计纪律。为有效实施上述措施,需要确立普遍适用的质量标准,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建立综合性的评价体系,包括数据的收集、处理、报告和验证等环节,以便全面检查数据的质量。第三方核查机构的设立将增强核查的中立性和权威性,有助于发现和解决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同时,公开核查结果有助于增强透明度,提高政策制定和决策的科学性。统计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将推动单位主动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统计工作的诚信性与准确性。最终,建立起稳定的统计纪律和信任机制,有助于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推进监测技术进步和能力建设

为推进碳核算和碳汇监测技术进步,国家应加大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力度,开发智能化、低成本的核算监测设备,以提升统计效率。优先发展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碳核算和监测解决方案,拓展统计手段。还应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集中资源联合攻关,提高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此外,应通过组织开展大量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各地区和部门的碳核算技术能力,强化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持续的财政支持,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统计能力建设。只有加强技术创新与持续能力建设,才能推动碳核算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国家应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碳核算监测技术与能力建设深入发展。

(四)推动碳排放通用标准建设

碳排放的通用标准体系是支撑碳达峰与碳中和战略实施的基础框架。应鼓励权威机构与领先企业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制定碳排放的基本概念、分类体系、信息披露要求及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标准。遵循并强化国家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规范、核算流程、报告指引及核查标准,确保重点排放实体按规提交碳排放报告,并委托专业核查机构进行严格的碳核查工作。此外,深入研究并实施面向行业、企业及园区等多样化应用场景的碳达峰碳中和规划设计方案、实施效果评估等通用标准,以指导各领域的碳中和实践。

四、完善数据管理,保障公开公正公平

(一)建立统一的数据报告制度

应当建立统一的“双碳”统计数据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不同规模和类型企业报送数据的时间节点、报送内容和报送格式等要求。重点排放企业原则上应当按照季度报告主要排放环节的碳排放数据,报告内容需要包括核算方法、统计口径、排放因子等信息,以保障数据的质量可追溯。其他企业可以按年报告碳排放统计情况。除企业外,地方政府部门也应建立规范的统计数据报告制度,定期上报区域内的“双碳”统计情况。报告制度的建立可以强化企业和政府的统计责任,保证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业标准化建设

全面遵循国家制定的强制性能耗限制及产品设备能效标准,促进国家层面在产业、企业及具体产品等多个维度,细化和完善碳排放的监测机制、核算规则、报告流程及核查标准。构建并完善节能与降碳的标准框架,聚焦于重点行业与关键领域,开展针对能源管理基础、能效监测与控制、节能优化策略及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的标准开发工作。同时,激励相关机构参与能源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如数字孪生技术、能源大数据智能化等方面的技术标准研发,以驱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技术标准的整体构建与升级。

(三)推进行业信息系统改革,保证数据质量

为确保碳核算的源头数据真实完整,企业需要建立自动化的碳核算信息系统。具体来说,企业可以组建专门的信息系统团队,根据企业的业务流程和数据特征,设计开发适合本企业的碳核算信息系统。该系统需要实现对企业生产运营全过程中产生的能源消耗、原材料使用、碳排放等数据的全面采集和信息化管理。关键是要与企业的生产系统和设备深度融合,实现与工艺流程、检测仪表等的互联互通,确保源头数据自动采集,避免人工介入造成虚假数据。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对碳排放关键数据的自动监测、汇总和计算,生成碳核算报表,为企业碳核算和管理提供系统支持。此外,重点排放行业还可以共享建设统一的行业信息平台,集中存储企业的自报数据,便于政府部门开展大数据监管分析。仅依靠人工统计很难确保数据真实性,构建自动化的信息系统是保证碳核算质量的关键,需要企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提供足够资源支持。

五、结论

“双碳”标准计量体系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双碳”统计在统计范围、方法、质量管理和数据公开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亟待加强和完善。要系统解决存在问题,必须统筹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引导,健全标准体系,完善关键技术方法,并重视数据管理,实施多方联动,逐步提升“双碳”统计的质量和政策支撑能力。展望未来,随着统计改革不断深入,相关技术进一步成熟,我国“双碳”统计体系将日益科学系统,为实现中长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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