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其中提到,强化承诺履行情况监管。强化信用承诺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对存在不实承诺、虚假承诺、不履行承诺等失信行为的,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进行约谈、督促整改、作出处罚,纳入信用记录,予以公示披露和失信惩戒。
有序开展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在政府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的指导监督下,依据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支持电力交易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根据授权率先探索开展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逐步覆盖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等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有关部门应定期对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开展相应的信用评价工作。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信用手段基础作用,助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国家能源局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重庆市场主体征求意见。
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以及售电公司关联的电力用户认真研读《征求意见稿》内容,也可根据实施意见关键问题条目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5日(周一)17:00前反馈意见至重庆电力交易中心,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1.《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实施意见关键问题
联系人:桑福敏;
联系电话:63680101;
联系邮箱:61801807@qq.com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