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吉林省能源局公布了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建立电采暖参与电力交易机制,推动电采暖高效利用。督促电力交易机构加快研究电采暖灵活的分时电价和聚合交易政策,引导聚合商将电采暖负荷以“打包”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价格导向优化电采暖负荷曲线,最大限度与新能源出力相匹配,在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提高农村配电网运行效率的同时,切实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详情如下: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能法规〔2024〕127号
李振元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地区电采暖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省能源局为主办单位,会同省电力公司,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1:因地制宜推进电采暖发展
(一)跟踪进展,定期调度。2024年3月份,省能源局与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定期调度吉林省清洁取暖项目进展情况。
(二)因地制宜,鼓励示范。省能源局会同省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研究电采暖发展总体建议,根据本地资源禀赋、服务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环境承载能力等综合因素,科学评估,精准施策,采取适宜当地实际的清洁取暖技术。鼓励引导建设以绿电消纳为核心的区域综合能源站,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引导各方积极探索以电锅炉、蓄热、光热、地热、生物质能等多种方式组合优化的可再生能源供暖试点示范。
关于建议2:建立健全电采暖有序使用的长效机制
(一)开展农村地区电采暖工作统一规划。省能源局会同省电力公司等部门探讨研究农村地区电采暖改造和使用的实施方案,属地能源部门组织乡镇政府和供电公司每年7月份前完成农村地区电采暖安装、改造和使用事宜统计,确村确户,电力公司按照计划在采暖期前完成配套电网改造工程,确保农村居民可以温暖过冬。
(二)建立电采暖参与电力交易机制,推动电采暖高效利用。督促电力交易机构加快研究电采暖灵活的分时电价和聚合交易政策,引导聚合商将电采暖负荷以“打包”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价格导向优化电采暖负荷曲线,最大限度与新能源出力相匹配,在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提高农村配电网运行效率的同时,切实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关于建议3:加强电采暖市场监管
(一)强化电网配套接入服务,满足客户用电需求。协调省电力公司深入推进“三零”、“三省”服务,采取“受理即发起”和“先接入后改造”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精简业扩受理流程。强化民生用电报装进度监控,办理时限预警督办,严守业扩全流程办结时限要求,进一步压缩配套电网工程实施周期。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宣传电能清洁供暖的优点和节能减排成效。开展电采暖的相关宣传活动,及时对工作成果进行展示示范,并及时转发推广,规范电采暖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省能源局将继续全力推广电能清洁供暖,加大电能清洁供暖宣传,挖掘我省清洁供暖发展潜力。坚持底线思维,从提高省内电力供应能力入手,全力确保清洁用能安全稳定供应。
吉林省能源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