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国际能源安全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世界能源蓝皮书:世界能源发展报告(2023)》。
《世界能源蓝皮书:世界能源发展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预测了2023年世界能源供需和价格走势,并对中国能源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对中国能源发展战略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应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所处发展阶段,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世界能源发展报告(2023)》聚焦2022年世界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市场和可再生能源的整体发展情况,着重对其发展过程中呈现的特点,从影响因素、各相关表现和未来变化趋势等方面进行梳理,并对影响能源市场发展的重要事件和区域进行了深入探究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进行预测。
中国能源发展趋势预测
报告认为,短期内,基于我国资源禀赋和能源安全考虑,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主体地位不会发生改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2022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综合判断,2023年全国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提升、供应保障能力增强,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范围扩大,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继续加强,市场总体预期稳定向好,煤炭运输保障能力持续提升,预计煤炭市场供需将保持基本平衡态势。
从煤炭需求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23年经济工作时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发挥煤炭主体能源作用,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将带动国内煤炭消费保持增长。同时,国家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钢铁、建材等主要耗煤行业需求或有所减弱。预计2023年煤炭需求将保持适度增加。
当前,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持续推进,风电和光伏正处于高增长阶段,但其绝对增量有限,虽然火电发电量占比逐步下降,但其总量连续多年保持同比上升。基于确保能源安全以及绿色低碳转型的综合考究,煤电仍是我国电力供应的主体,其增长将带动动力煤消费需求的增长。
从煤炭供应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的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同时积极扩大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预计我国将继续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推进煤矿产能核增和分类处置,推动在产煤矿稳产增产、在建煤矿投产达产,晋陕蒙新黔等煤炭主产区产量继续增加,大型智能化煤矿生产效率提高、生产弹性增强。预计2023年我国煤炭产量将保持增长、增幅回落。煤炭进口形势逐步改善,进口煤进一步发挥调节补充国内煤炭市场的积极作用。
从电力消费方面预测,宏观经济及气候等均是影响电力消费需求增长的重要因素。预计2023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回升,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增速比2022年有所提高。正常气候情况下,预计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15万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长6%左右。
从电力供应方面预测,预计2023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达到2.5亿千瓦左右。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1.8亿千瓦。预计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8.1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4.8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52.5%左右;水电4.2亿千瓦、并网风电4.3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9亿千瓦、核电584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500万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及风电装机规模均将在2023年首次超过水电装机规模。
中国能源发展5大建议
报告认为,我国现已进入能源战略转型关键期,经济效益、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是驱动能源多元化发展的三大基石,能源高质量发展是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但能源改革需充分考虑国情,我国是煤炭消费和生产大国,可再生能源在中国整体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仍然很低,而且普遍存在供能稳定性较差、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以及关键技术仍需攻坚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满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要求。
因此,当前应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所处发展阶段,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一、加强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
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运用系统思维,稳妥处理近中期与中远期、存量脱碳与增量引导、战略方向与现实基础的辩证联系。
1)是加强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切实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能源发展主动权。加强能源领域战略性前沿技术、重大应用技术研发,开展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为核心的煤炭清洁高效与低碳利用技术创新,将目前依靠需求拉动的“被动式”创新逐步转向由技术积累/需求拉动双重推动、主/被动相结合的创新模式。
2)是提升煤炭行业的集约化、高效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科学保护煤炭资源,严格限制散煤利用,全面提升煤炭加工利用的集中度和清洁性。建立煤电、煤化工发展的准入及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驱动煤电的集约化、高参数、大容量、清洁化、智能化发展;有序发展煤基新材料、碳材料,引导现代煤化工的高端化、清洁化、低碳化发展,实现煤炭由单一的燃料属性向燃料/原料并举转变。开展大规模碳捕集与封存(CCS)关键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建设,发布综合配套政策,推进CCS/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的碳减排量核实研究并纳入碳市场认证交易。
二、加快低碳转型并统筹构建多能互补能源系统。
我国能源系统中的消费持续增长、高碳品类占比高、碳排放规模大、低碳转型难度大等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能源系统实现碳中和任务艰巨,应革新能源技术、创新能源业态,在加快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寻找发展机遇,推动能源更好、更快、更绿色发展。
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耦合互补的能源系统是未来经济可行的能源发展模式。
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电力系统的边际成本将明显增加,保障电力系统调峰、调频需求的辅助成本占比也将大幅提高,近零碳排放的化石能源利用(配以CCUS技术等)将成为平衡和兜底组合的重要形式。
三、推动可再生能源成为未来能源供应增量主体。
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并成为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已是共识。然而,传统能源的逐步退出需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能源降碳与能源安全不可偏废。在可再生能源技术不断创新、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过程中,应充分考量技术与经济的平衡,全面反映能源系统的经济性。若过早对尚未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进行产业化,将降低投资利用效率,不利于能源发展全局。
同时,也需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科学合理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科学统筹并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协调发展新能源产业链各个环节,应对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可能带来的电力安全与稳定性挑战;培育“风光水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构建电源侧储能、电网储能、需求侧响应协调发展机制,开展跨季节热储能技术与工程示范。同时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制度设计,提升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消除市场对国补退坡的担忧,以及可能引致的产能过剩和价格战。
四、打造新型储能成为未来电力系统“压舱石”。
在“双碳”目标的具体指引下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过程中,未来我国电力系统中风光等新能源装机的占比将不断提高,并且会逐渐挑起电力供应的“大梁”。
从市场规模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未来装机潜力巨大。第一,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的676个市、县申报了整县光伏试点,以每县20万千瓦新增装机计算,新增量将达到13500万千瓦。第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在推进100吉瓦的大型光伏、风电基地建设,将成为集中式光伏及风电装机规模进一步扩大的重要驱动力。第三,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从政策看,2021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预计2025年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
从应用看,储能装置可实现在时间维度上“搬运”电能,宛如一个超大号的“充电宝”,在风光等新能源大发时或者用电低谷时及时充电,在风光等新能源出力小或者用电高峰时快速放电,能有效平衡发电和用电“时间差”,还能配合常规火电等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
五、保障能源供给安全,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了能源安全的重要性,保障能源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近中期能源转型的首要前提。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及近中期演变,我国能源需要“靠得住、用得起、能做主”,应系统谋划能源供应的充足性、可靠性、价格可承受性、稳定性;尤其是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电力系统后,更要考虑各类不确定性事件的潜在影响,发挥煤炭等化石能源在保障能源安全底线方面的关键作用。充分论证化石能源的减量及退出,避免过程冒进,确保能源系统以安全可靠、经济可行的方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关成本分摊安排需有可操作性,以支撑“双碳”战略目标的稳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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