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买断(“业主自己掏钱,收益最大”),根据客户储能项目情况,经过实际计算分析得出安装容量;储能公司给予项目整体价格测算,双方确定商务报价,做项目总承包方,业主方根据项目进度及合同条款支付款项给储能公司或者确定总包方,项目最终成功交付给业主方使用,收益最大化模式。
二、融资租赁(“业主暂不掏钱,银行贷款,节省部分还款”),针对于设备买断模式情况下,确定项目的体量,确定好商务部分报价,业主不掏钱,通过银行融资租赁的模式,由设备制造企业在银行担保,业主从银行处贷款。即确定要报价后,业主需要支付5-10%首付款,余下款项通过银行贷款,“五年期”贷款设计,五年内业主节省的部分偿还银行的本金和利息,根据实际情况甚至有部分结余。五年后设备产权归业主所有,后续可以继续免费使用5-15年。
三、合同能源管理EMC(“业主暂不掏钱、节省分享型”),确定项目的体量,确定EMC合同条款,业主不掏钱,业主需要提供设备安装场地,设备投资的全部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企业与业主签订EMC合同能源管理合理,合同期限15-20年,业主与投资人按照节省部分例如1:9分成(部分省份更低),设备的后期维护等由投资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