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拍卖公告:天津市津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2.345%的股权拍卖

74210 0 0 0 关键词: 股权转让   

2023
05/1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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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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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辰晔煤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津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2.345%的股权的公告(第一次拍卖)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15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3,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天津辰晔煤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津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2.345%的股权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15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3,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天津辰晔煤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津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2.345%的股权.

2、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天津市津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3215.32万元,评估值为45560.79万元。故天津辰晔煤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津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2.345%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0180.56万元。具体结果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

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评估范围是截止2022年5月31日天津市津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依据的财务报表由天津市津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未经审计。上述评估结论为本次拍卖的参考,与标的股权现在的真实价值可能存在出入。股权所在单位的经营状况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竞买股权时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咨询天津市津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经营情况等相关问题请联系王女士 :13920297201。

买受人资质是否存在限制性政策,竞买人应自行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具备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予以支付,退款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86,535,000元,保证金为17,300,000元,增价幅度为400,000元及倍数。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抵债债权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应接受该标的物的拍卖现状。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上海元诞实业有限公司、天津热源投资有限公司。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02190401040006405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2-27506247

执行法官电话:022-2750685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27273705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5日

 
投稿联系:投稿与新闻线索请联络朱蕊 13269715861(微信同号) 投稿邮箱:zr@58heating.com。
关键词: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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