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供热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为满足居民用热需求、全面提升供热质量,辽宁省提前安排部署、多次调度推进,推动供热跨入高质量的运行轨道,用实际行动让居民在寒冷中感受到温暖。
提前筹备改造 强化供热基础
为了保障供热质量,辽宁省在4月初就开始部署今冬明春的供热工作。辽宁省各市今年共投入29亿元资金用于开展供热管网改造、夏季“三修”、供热设施“冬病夏治”等工作。目前已改造老旧供热管网1400公里,以切实提高供热设施可靠性。
供热管网是保证供热质量的关键。在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兴街道加工厂小区,今年夏天经改造施工后,原先架在半空的供暖管网全部埋入地下,往年老旧管网跑冒滴漏的毛病没有了,不仅使小区环境更为美观,还提升了供暖质量。
“管网改造虽然投入大,但实实在在减少了热损,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用户满意度。”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沈阳市房产局介绍,沈阳市今年“三修”投资约9.9亿元,共完成维修锅炉340台,更新辅机1362台,对上一供热期存在问题的23处重点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改。全市今年计划改造供热旧管网210公里,最终实际完成改造管网226公里,改造量相当于往年3倍,其中运行时间超过30年的管网全部改造完毕。
大连市于今年4月下发《关于做好供热准备工作的通知》,提前实施供热设备和管线维修改造,9月底提前完成“三修”工作;鞍山完成管网改造61.1公里,比省政府下达的20公里的改造计划超额完成了41.1公里;锦州市改造完成了老旧供热管网170余公里,也超额完成考核指标。
“目前,辽宁省供热总面积达15.6亿平方米,供热用煤需求量较大,燃煤供热比例较高。”相关负责人表示。
由于当前煤炭价格偏高、运力较为紧张,供热企业运行难度较大,辽宁省督促各市做好政府应急煤炭储备和应急接管准备,并督促供热企业抓好煤炭储备工作,确保开栓前储煤率达标。据统计,截至10月底,辽宁省供热储煤率已超70%,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修订供热条例 推广节能技术
为落实供暖保障,辽宁省修订完善《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并于11月1日起施行,通过地方性法规切实保障安全稳定供热,促进全省供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修订后的《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通过完善供用热合同订立规则、增加有代表性的热费收取禁止行为、设定测温时间范围等,以保障建立平等、合理的供用热关系,明确了供热单位在收取热费过程中的五种典型行为的禁止性条文,并设置了法律责任。
为保障用户合理用热需求,辽宁省要求,供热单位不得拒绝用户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明确供热单位在供热期间的服务时间,并对用户要求暂停供热和恢复供热的时间作出详细规定。
为促进供热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辽宁省鼓励清洁供热,鼓励和扶持供热技术研究,推广先进供热节能环保技术,按照规模适度原则,推动供热行业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
日前,大连瓦房店市红沿河镇的居民开始用上了大连红沿河核电站提供的核能供暖,这也是我国东北首个核能供热项目。
据了解,红沿河镇以前供暖主要依靠分散小锅炉房,由于当地的小锅炉供热数量多且布局分散,热效率低、供暖效果不佳。今年,核能供热示范项目投入运行后,红沿河镇拆除了12座分散式小锅炉,引入核能供暖让当地居民过上一个零碳、“绿色”的冬天。供暖效率不仅比传统煤电高,而且无碳排放,有效改善当地供暖季大气环境。
构建智慧体系 提升供热效能
为进一步推进供热企业整合,淘汰一批基础条件差、供热投诉多、供热质量低的小散弱企业,辽宁省积极构建智慧供热体系,指导沈阳、大连、锦州和朝阳等地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对热源、热网、换热站、热用户供热数据进行实时采集、监测及智能分析,形成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监控、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
目前,大连市内五区供热管理部门与智慧供热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直连与数据共享,形成了对辖区供热单位信息化监管;沈阳市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已形成市区两级联动、数据共享的智慧供热监管预警指挥调度中心,小区、换热站、管网情况等实现可视化查询,管理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对各供热单位进行可视化监管和实时监控。
此外,今年供暖季,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辽宁省财政厅等部门对供暖行业安排贷款贴息和补贴资金助企纾困,对于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困群体继续实行兜底救助,以促进全省供热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证居民热价的基本稳定。
相关负责人表示,辽宁省将继续督促各市、县切实履行供热保供主体责任,增加应急煤炭储备,保障供热期各阶段储煤率达标;指导供热企业提供充足热量,遇到极端天气时,及时调整供热参数保障室温;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深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做好应急处置,保障供热工作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