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供热网讯:近日,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热电联产项目碳减排量测算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抵消机制是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使用温 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其它减 排指标抵消碳排放量,可有效降低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成本,并促进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农村户用沼气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明显、生态环境效益突出的项目发展。此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均允许使用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 CCER 进行碳排放权抵消。因此,将给我国CCER项目备案和减排量备案带来新的机遇。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热电联产项目减排效益显著,同时兼具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属于优质的CCER。但是其开发方法学繁杂难懂,不利于项目业主单位快速测算项目的碳减排量。鉴于此,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在原来的CCER方法学“CM-072-V01 多选垃圾处理方式(第一版)”基础上,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团体标准,以利于项目业主单位快速测算项目的碳减排量。
该标准适用于直接燃烧生活垃圾的发电项目或者热电联产项目。
该标准不适应用于生物质气化发电项目、沼气发电项目、农林生物质焚烧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污泥和餐厨垃圾掺烧项目。
全文如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