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平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地点:东平县梯门镇虎山村西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建设规模800t/d的垃圾焚烧发电+50t/d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规模500t/d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置1×5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线+1×12MW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二期用地。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工程:500t/d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置1×5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线+1×12MW汽轮发电机组)。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汽轮发电机组及热力系统等),辅助及储运工程(生活垃圾接收及储运系统、空压机房、除盐水制备车间、石灰浆制备间、消石灰及活性炭喷射系统、飞灰稳定固化及养护车间、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等),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系统、监测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处理系统等);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生活垃圾收集及运输系统、供水管网和厂外进场道路的建设。
占地面积:厂区总占地面积57123.51m2,折合85.68亩。
项目投资:3800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定员68人,项目焚烧发电系统全年运行8000h,每天24h不间断运转,采取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度。
建设及服务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服务周期30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同时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23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孙尊明
电 话:18661337569
三、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63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传真:0531-66570550
邮编:250013
Email:139640593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