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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管理计划概述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实业”)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6年5月9日,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累计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2,908,2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8%。增持计划完成后,广聚实业持有公司A股股份73,666,8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和2016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长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关于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二、本次证券划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聚实业发来函件《关于“融兴047号”资管计划所持股份完成证券划转的通知》,为提高证券投资管理效率,广聚实业终止了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并将该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908,201股于2021年8月4日全部划转合并至广聚实业名下的普通证券账户内。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广聚实业终止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并进行证券划转的行为,系同一股东名下账户之间的股份划转合并,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属于股东增减持股份行为。
本次划转后,广聚实业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仍为73,666,8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22%,与划转前一致。
四、备查文件
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融兴047号”资管计划所持股份完成证券划转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