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工信厅联节〔2025〕77号,以下简称《指南》),引导工业企业和园区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扩大工业领域绿电应用,促进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扩大绿电应用”。工业绿色微电网是以向工业用户提供绿色电力为主要目的,集成应用光伏、风电、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余热余压余气、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可融合工业生产过程与电网友好互动并实现协同自治的综合能源系统。
指南提出,工业余能利用。充分利用钢铁行业焦炉、高炉、转炉副产煤气及其显热、余压,石化化工行业加热炉、裂解炉、合成氨造气、电石炉、硫磺/硫铁矿制酸等工艺环节余热,有色金属行业电解槽烟气、熔铸炉等余热,建材行业水泥窑、玻璃窑、陶瓷窑等窑尾烟气余热,以及其他相关行业炉渣、冷却水等余热,建设工业余能分级高效回收利用体系。其中,中高品位余热资源优先通过管网设施就近供给区域内有用热需求的工业企业,用于驱动蒸汽轮机、预热空气、干燥物料等工艺设备;剩余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用于发电、接入储能或供应暖(冷)气、热水等。鼓励使用工业热泵回收废水、废气等余热资源制备高温蒸汽,积极推动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食品加工、造纸、医药等行业用热工艺环节(用热需求低于150℃)热泵应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
《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工信厅联节〔2025〕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市场监管部门、能源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现将《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