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舒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投资:20000万元
4.建设单位:舒城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建设地点: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塘茶场
6.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座焚烧处理4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1×4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
厂内自建渗滤液处理站1座,设计采用“格栅+混凝沉淀+UASB +外置式MBR+DTRO(碟管式反渗透)”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回用作为循环冷却系统的补充水,不外排。
另外,厂内配套建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套,职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2、大气
项目焚烧炉配套1套烟气净化系统,计划采用“炉内SNCR脱硝+半干法喷雾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尾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控制标准,经60m排气筒排放。
在垃圾贮池顶部靠焚烧炉一侧设置一次风机吸风口,抽吸垃圾池内臭气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并使垃圾池呈微负压,从而防止贮池内恶臭气体外溢。
3、噪声
噪声源主要包括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噪声级约为70~95dBA。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以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率100%,不外排。
5、环境风险
项目明确了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的防范及应急措施。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各环境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
三、综合评价结论
舒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规划要求;项目选择的焚烧处理工艺、设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舒城县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是解决舒城县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根本途径,可以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舒城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玉
联系电话:0551-8737773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来电、信函、传真等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六、公示起止日期
本次征求意见稿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截止。
舒城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10日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