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地热能!国家能源局三份答复提案!地热开发利用潜力加速释放

55710 0 0 0 关键词: 国家能源局 地热能 地热开发   

2025
09/1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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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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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今年7月以来,国家能源局集中发布多份答复函,对推动地热能产业发展的多项提案和建议作出明确回应,从技术创新、区域示范和产业扶持等多个维度勾勒出行业发展路径。国家能源局明确提出,将把“取热不取水”等新型技术纳入“十五五”重点科技攻关方向,持续推进中高温地热资源的勘查与评价工作。同时,国家能源局还将推动出

今年7月以来,国家能源局集中发布多份答复函,对推动地热能产业发展的多项提案和建议作出明确回应,从技术创新、区域示范和产业扶持等多个维度勾勒出行业发展路径。

国家能源局明确提出,将把“取热不取水”等新型技术纳入“十五五”重点科技攻关方向,持续推进中高温地热资源的勘查与评价工作。同时,国家能源局还将推动出台支持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并计划在条件适宜地区开展地热供暖替代天然气试点,成功后将逐步扩大应用范围。

这一系列政策动向为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有望加速形成地热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行业迈向规模化、高效化发展新阶段。

2025年7月2日,国家能源局回应了“关于加快地热能新技术推广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建议”。答复明确提出“取热不取水”等新技术已被纳入“十五五”重点研究方向,并强调通过建设示范区、推动多领域综合利用、优化审批流程和探索纳入碳市场等举措,加快地热能新质生产力的形成。

2025年7月7日,国家能源局答复了“关于支持大理州示范项目试点先行助力云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建议”,国家能源局表示将继续推进中高温地热资源勘查评价,深化云南及重点区域的地热调查,并对大理州地热梯级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推动其纳入试点范围。

2025年7月23日,针对“关于加大地热产业扶持力度的提案”,国家能源局明确将强化地热能在“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的顶层设计,推动出台支持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的政策措施,并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地热供暖替代天然气的试点,逐步向更大范围推广。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50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地热能新技术推广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可循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等特点。我国地热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开发利用地热能不仅对调整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培育新兴产业、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加就业具有显著的带动效应,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关于将新技术推广纳入“十五五”规划

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稳妥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鼓励各地在进行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性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取热不耗水、完全等量同层回灌”或“密封式、无干扰井下换热”技术,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土壤、岩层和水体的干扰,确保地下水水量不减少、水位不下降、水质不降低,避免对地下水资源和环境造成损害。近期,我们正开展地热能“十五五”时期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研究,“取热不取水”技术是地热能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我们将开展重点研究。

二、关于促进新技术应用场景的进一步扩展

《意见》明确鼓励地方建设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鼓励各地开展地热能与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工业等的综合利用、地热能梯次开发利用以及地热能开发运营与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相结合,总结各地区可复制、效果好的地热能开发实践经验,及时推广典型案例。鼓励各地创新管理方式,先行先试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快速带动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发展,推动地热能成为清洁取暖的重要力量。

为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建筑领域热泵应用,提出加强清洁取暖供应保障,支持选用地源、水源、空气源、余热源等类型热泵替代燃煤锅炉和散煤燃烧。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并将地热能利用技术纳入示范工程支持范围。截至目前,已发布两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共计将2个地热能利用项目纳入清单支持范围。2012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发布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其中包括地热能供暖等相关技术,持续引导企业进行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推动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等文件,提出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应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三、关于制定加速新技术推广的激励政策

《意见》明确简化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前期手续。鼓励按照规模化的原则开发中深层地热资源,按一定规模区域或地热田设置矿权区块。对于涉及地热能登记、取水许可审批项目,各有关主管部门采取数据共享、集中审批、多部门审批协同联动等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满足地下水保护与管理政策要求、涉及取水的,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向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鼓励地方优化地热矿业权和取水许可的办理流程、精简审批要件。

为激励行业、企业更广泛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支持对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项目发展,生态环境部积极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各类社会主体可以按相关规定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的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后,可以通过市场出售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目前,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社会公开征集遴选的方式,择优从社会期待高、减排机理清晰、数据质量有保障、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的领域起步,制定发布了造林碳汇等6项方法学,支持可再生能源、生态系统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领域发展。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地热能供暖项目纳入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开展深入研究,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市场支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2日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3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理州示范项目试点先行助力云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建议》(第1437号)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稳定可靠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地热能对能源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各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国内地热能开发利用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云南地热资源在全国居于前列,是我国高温地热资源最为密集、最具开发潜力的区域之一,其应用领域当前主要是旅游疗养、医疗保健以及农业养殖和种植等,地热发电尚处于起步阶段。

自然资源部已完成全国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建立了全国第二轮地热资源调查井泉数据库,初步掌握了云南地热资源的水质、微量元素和同位素特征,还开展了重点地区的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技术协作攻关等。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加强中高温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开展地热背景及地热地质调查,评价地热资源储量与发电潜力;加强地热田深部地热成藏理论研究,开展储层表征、储层改造等技术攻关。

2021年我局出台《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提出在高温地热资源丰富地区组织建设中高温地热能发电工程,鼓励各地开展地热能与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工业等产业的综合利用、地热能梯次开发利用等。从2021年起,我局还发布了多批次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案例汇编等。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关注各地出现的有代表性地区的经验做法,并给予重点支持。

关于将大理州地热能梯级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纳入国家试点支持。我们将向云南省能源主管部门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视情况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并在我局组织的相关试点中充分考虑。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7日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969号(工交邮电类293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地热产业扶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稳定可靠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地热能对能源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了“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等明确要求。近年来,在各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国内地热能开发利用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

关于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2021年我局出台《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从2021年起,我局还发布了多批次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案例汇编等。目前,我们正在研究编制“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并研究出台支持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的政策措施等。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关注各地出现的有代表性地区的经验做法,并给予重点支持。关于您提出的考虑地热供暖对天然气的替代,以及制定地热供暖中长期规划等,我们将会同或配合有关单位在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地区开展有关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在全国推广。

关于加大勘查投入支持力度。自然资源部持续开展基础地热地质调查,围绕京津冀、东南沿海、青海主要盆地、苏北、下辽河等重点地区开展地热地质调查,在部分地区钻获中高温地下热水,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地热资源调查监测,在华北、西北、东南沿海等重点地区持续开展典型热储动态监测。自然资源部还初步形成了地热资源调查评价理论方法,总结了我国不同类型水热型地热和干热岩型地热资源形成机制和成因模式,提出了采灌均衡条件下水热型地热资源动态评价与基于热交换能力的浅层地热能资源评价方法,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地热科学理论与技术方法创新,进一步开展地热成藏、构造控热等基础理论研究,推进深部地热的储层改造、高效采灌、井下高效换热等技术攻关。

关于完善技术标准和政策体系。自然资源部将加强地热调查、评价及监测相关标准体系建设,研究编制陆区大地热流测量技术规程、干热岩型地热地质调查技术要求等,持续加强地热资源发展战略、管理规制和科学普及等研究。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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