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云南省2025年火电项目优选评议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优选2—3个煤电项目(视装机规模而定)。详情如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云南省2025年火电项目优选评议工作的通知
有关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各电力企业:
为化解云南省电源结构性矛盾,增强电力供应能力和系统调节能力,加快推进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新增我省火电指标落地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火电建设项目优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选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优选2—3个煤电项目(视装机规模而定)。参加优选评议的备选煤电项目应符合云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火电建设及优化能源结构的有关要求,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优选条件
(一)布局合理。优先考虑在负荷增长较快、调节能力缺口较大的区域布局,综合考虑煤源、水源、厂址、接入系统、灰渣场、交通运输等条件。
(二)技术先进。优先安排采用先进节能、环保等技术,供电煤耗、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先进水平的项目。
(三)建设工期。优先安排前期工作扎实、建设条件基本落实的项目。原则上应具备2025年完成核准、2026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28年上半年建成投产的条件。未按要求核准、开工、建成投产的,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按程序取消项目优选资格,收回容量指标。收回容量指标将在全省范围内优化统筹。
三、工作要求
(一)鼓励州(市)支持火电项目单位参与新能源建设,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联营、“风光火储”一体化发展。
(二)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组织火电项目申报,组织做好火电项目专家优选评议工作,于2025年2月24日前将申报参加优选评议的请示文件及有关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三)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专家优选评议申请表、专家优选评议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已取得的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供煤方案、项目单位所属集团公司(具有投资决策权)出具的投资建设承诺函、项目申报单位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承担本次专家优选评议的具体组织工作,于2025年3月10日前按照《云南省火力发电建设项目专家优选评议办法》(云发改能源〔2014〕331号),组织完成项目优选评议工作。
四、专家优选评议
(一)评议内容。按照《云南省火力发电建设项目专家优选评议办法》(云发改能源〔2014〕331号),对备选火电项目的规划布局、建设条件、机组性能、环境保护、资源有效利用、对技术引进或技术开发及设备国产化的支持程度、投资方资信及业绩等内容进行评议。
(二)优选结果公示。优选评议工作结束后,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意见,及时将优选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
附件:1.专家评议优选申请表(样表).docx
2.专家优选评议申请报告提纲.docx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