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文件要求,华东能源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是发布《关于上海市、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人员违规兼任情况的公告》,督促管理人员违规兼任企业及时对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理人员变更,以满足许可条件保持要求。二是加强政策宣贯,做好政策解答。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宣贯《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并对企业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中办理管理人员变更的问题咨询逐一解答。三是提升监管效能,做好监管闭环。督促管理人员违规兼任企业及时完成许可条件未保持问题的整改,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违规管理人员变更的企业,将严格按照许可条件未保持情况处理。
华东能源监管局将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准入秩序,持续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落实许可制度的日常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