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煤电节能减排监管,根据《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能源监管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汇总统计了2024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节能减排信息,现予以披露。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加权(下同)平均供电标准煤耗295.79g/kWh,同比上升0.68g/kWh(二季度持续高温,部分机组循环冷却水温度上升,机组效率下降导致标准煤耗增加),平均烟尘排放绩效0.0141g/kWh,平均SO2排放绩效0.689g/kWh,平均NOX排放绩效0.1457g/kWh。
二、2024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单位:g/kWh,下同)
三、2024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烟尘排放绩效
四、2024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SO2排放绩效
五、2024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NOX排放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