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梳理报送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有关材料的通知》,拟通过梳理摸排,扩大新型储能建设规模。
申报要求如下:
项目应符合国家关于新型储能发展政策要求和规划布局,有效促进新能源建设消纳,有效提高系统调节能力。
报送的项目应在《云南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清单》之外。
单个项目装机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
项目应与有关新能源企业达成初步服务协议。项目在技术路线、应用场景上需符合国家要求,具有示范效应和多元发展特点。
项目建设业主应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并须具备法人资格。
项目申报鼓励技术路线多元化,鼓励各州(市) 探索开展新型储能各类技术路线的技术研究和试点应用。2024年8月20日前将项目清单、有关部门出具的初步书面意见报送至省能源局。
申报材料需说明企业能力、项目成熟度、接网条件、技术先进性、创新性等,其中技术先进性方面要求如下:
可靠性指标:响应速度,快速调频响应时延;电站运行的安全性;设备综合故障率、检修频次。
供电指标:调峰容量;调峰时长;储能系统单元循 环次数,电站寿命。
能效指标:电站综合效率;变储能单元充放电能量效率。
环境影响指标:单位能量对公共资源(如土地)占用情况。
经济性:经济效益、财务指标等。
原文如下: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梳理报送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有关材料的通知
云能源办科技〔2024〕212号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发〔2022〕20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电力系统特点和供需形势,为全面落实增煤电、扩光伏、优水电、配储能、强电网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于2024年5月27日印发了《云南省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 年)》(云能源科技〔2024〕98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优选了示范项目,对“十四五”后两年进行了统筹考虑,拟通过示范,引导市场主体以集中共享方式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助力新能源建设消纳,拟通过梳理摸排,扩大我省新型储能建设规模,引导市场主体以集中共享方式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现将梳理报送新型储能项目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报送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国家关于新型储能发展政策要求和规划布局,有效促进新能源建设消纳,有效提高系统调节能力。
(二)本次报送的项目应在《云南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清单》之外。
(三)单个项目装机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
(四)项目应与有关新能源企业达成初步服务协议。项目在技术路线、应用场景上需符合国家要求,具有示范效应和多元发展特点。
(五)项目建设业主应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并须具备法人资格。
二、项目报送要求
(一)本次报送的项目鼓励技术路线多元化,鼓励各州(市)探索开展新型储能各类技术路线的技术研究和试点应用。
(二)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相关项目要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接网条件等因素,由州(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消防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出具初步书面意见后形成项目清单(格式参照附件2)。报请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项目清单和初步选址的厂址矢量文件(shp格式)和州(市)有关部门出具的初步书面意见报送至省能源局(电子版发邮箱)。
(三)组织编制项目情况相关材料(提纲见附件3),每个项目形成一套完整材料,材料内容应与提纲对应,如有超出材料内容”要求的部分,请编排至最后。项目材料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反馈省能源局(电子版发邮箱)。
三、项目梳理
根据州(市)报送的项目,省能源局将综合电力系统需求、项目建设条件以及技术路线、应用场景等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论证择优梳理我省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清单。
附件:
1.报送材料清单
2.___州(市)新型储能项目清单
3.新型储能项目情况材料提纲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