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河北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公开招标,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为平泉市提供垃圾处理服务。
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财政补贴,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特许经营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为平泉市提供垃圾处理服务。
2.2招标范围: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特许经营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为平泉市提供垃圾处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者破产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1 09:00至2023-09-07 17:30(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9-25 08:3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平泉市内
联系人:尹新明
电话:0314-6030816
招标代理机构: 平泉鼎茂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平泉市平泉镇玉宇明珠小区商M3邮编: 067500
联系人: 孟仙雯
电话: 0314-6026607
电子邮件: dingmao58@sohu.com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平泉支行
账号: 1301140000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