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锻造蓄热台车式加热炉及热处理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0-236012SZ0093/01-0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一、招标条件
本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锻造蓄热台车式加热炉及热处理炉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00万元,招标人为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01包:台车式热处理燃气炉13×6.5×5.5m及台车式热处理燃气炉13×5.5×5m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具备使用条件。
02包:蓄热式台车天然气加热炉13×6×6m,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工作,具备使用条件。
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完毕后十二个月(因不可抗力、操作不当引起 的除外,易损件正常损耗除外),具体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对我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30分钟之内做出及 时响应,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络处理。若不能解决问题,在24小时 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功能。较大故障在到达现场12 小时内排除。如遇采购或制作周期长的部件坏损,可以采用临时变通的解决方 法,保证设备继续运行,不耽误我方生产。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非人为
造成损坏(易损件正常损耗除外),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保修期外,承包方有义务为我方解答技术问题并负责终身维修。在进行设备维 护保养时,仅收取成本及人工费且使设备恢复到应有的性能和外观,并保证以 最优惠的价格和最快的速度提供备品和配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锻造蓄热台车式加热炉及热处理炉采购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01包和02包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
营业执照】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需具有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前类似 业绩一项(类似业绩:指台车式加热燃气炉规格不小于8m);【提供相关业绩 证明材料,需体现相关数据】
9)投标人具有自有的生产工厂供现场审查,相关制造不允许外委。【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1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包,招标文件 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