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交易概述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2年9月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韶能集团韶关市日昇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能日昇”或“乙方”)转让其全资子公司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及享有附带的权益、承担的义务。(详见2022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转让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股权转让交易的进展
1、收款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与韶能日昇签署的《关于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受)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于近日先后收到韶能日昇支付标的股权交易对价的第二期和第三期款项合计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股权转(受)让款共3500万元,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转(受)让价款及支付方式”第6条 “乙方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甲方累计支付到本次股权转(受)让款的80%(含已经支付的?21,937,500.00)即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整(?39,000,000.00)”。
2、收款情况与协议约定收款额的差异说明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转(受)让价款及支付方式”第 5条,“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如标的公司净资产发生增减,则按增减额对股权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增或调减”。由于审计评估基准日(即2022年4月30日)至交割日(即2022年10月31日)之间,标的公司净资产减少400万元(本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将根据经审计净资产数据在本次交易的余款支付时多退少补),因此对本期支付的股权转(受)让款进行了相应调减。
关于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2022年11月2日